「通報」內蒙古通報10起典型案例!

1

呼倫貝爾市根河市公安局中央路派出所教導員尹連宏慢作為問題。

根河市公安局中央路派出所教導員尹連宏,在處理2017年6月27日晚海某某被打報警時,未能及時出警並對案發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對案件後期處理造成一定不良後果。經根河公安局紀委立案審查後,給與其黨內警告處分。

2

呼倫貝爾市根河市森工街道辦事處新興社區居委會原主任王玉香不作為問題。

根河市森工街道辦事處新興社區居委會原主任王玉香在開展對本轄區低保家庭的收入核查工作期間,未能對低保家庭收入及財產情況進行有效跟蹤監督,造成低保人員在有機動車、有經濟來源後仍然領取低保金問題的發生。經森工街道黨工委立案審查後,給與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並對該低保戶多領取的31300元低保金予以追繳。

3

呼倫貝爾市根河市敖魯古雅鄂溫克民族小學黨支部書記、校長李淑梅亂作為問題。

敖魯古雅鄂溫克民族小學黨支部書記、校長李淑梅,在任滿歸小學校長期間,違反議事規則,擅自將本單位年度考核優秀等級資格由王某轉給黎某;違反財經紀律,滯留、違規套取體彩公益金挪作他用;利用職務便利違規核銷差旅費騙取公共財物。經根河市紀委監委立案審查後,給與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政務記過處分。

4

呼倫貝爾市扎蘭屯市薩馬街鄉護林村黨支部原書記李士軍騙取惠農補貼款問題。

2010年至2015年期間,李士軍採取虛報農作物良種和牧草補貼面積方式騙取國家惠農補貼款15909.8元。2014年12月,李士軍違規將護林村用於發展木耳養殖的30萬元資金挪作他用。2018年4月,扎蘭屯市紀委給予李士軍開除黨籍處分,違紀所得已全部收繳;扎蘭屯市人民法院已作出相應判決。

5

呼倫貝爾市陳巴爾虎旗呼和諾爾鎮呼和諾爾社區黨支部原書記劉春英、原社區主任劉淑蘭在辦理群眾事務中優親厚友問題。

2016年,劉春英、劉淑蘭在呼和諾爾社區“創建幸福家庭”示範點工作中未按規定落實計生扶持政策,違規將陳旗衛生和計劃生育局提供給呼和諾爾社區的16萬元項目資金分配給二人的親屬。2017年8月,陳旗紀委給予劉春英、劉淑蘭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規分配的項目資金已全部收回 。

6

赤峰市巴林左旗碧流臺鎮碧流臺村原黨支部書記佟福文貪汙國家公益林補貼資金問題。

2010年至2015年,碧流臺鎮碧流臺村原黨支部書記佟福文,利用協助鎮政府落實國家級公益林申報補貼項目及補貼款發放的職務便利,採用虛假承包等手段,將不屬於自己的國家公益林補貼資金據為己有,六年共騙取國家公益林補貼資金3.45萬元。2018年2月,巴林左旗人民法院以貪汙罪判處佟福文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2018年9月,旗紀委給予佟福文開除黨籍處分。

7

呼倫貝爾市阿榮旗查巴奇鄉文布奇村黨支部原書記王書彬“三務”不公開問題。

2012年,查巴奇鄉文布奇村在實施節水灌溉項目時,旗民族宗教事務局分給該村17套抗旱設備。時任村黨支部書記的王書彬在未召開任何會議的情況下,將其中5套設備按照節水灌溉項目區規劃發放給了該村5戶群眾。王書彬又擅自決定將剩餘設備中的10套發給了自己的哥哥、兩個小舅子、兒子及自己各一套,借給自己弟弟1套、王×江2套、存放在哥哥的庫房內兩套。其餘2套設備,王書彬發給了該村的劉×林和張×山,並收取了劉×林2000元。

2013年,王書彬私自將文布奇村兩處共計700畝的荒山,以每畝50元的價格發包給該村黨支部組織委員張×軍,張×軍一次性交給王書彬承包費35000元。王書彬給張×軍出具了白條收據,並與其簽訂了一份自制的“五荒”合同。王書彬收到錢款後既沒上交到鄉財政所也沒入村賬,而是挪作他用。案發後,王書彬於2017年4月返還張×軍20000元,2018年初返還15000元。王書彬身為文布奇村黨支部書記,在未召開會議的情況下,違規發放抗旱設備且優親厚友,違規發包“五荒”資源並將發包款坐收坐支,給集體財產帶來一定損失,在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9月11日,經阿榮旗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王書彬開除黨籍處分。

8

巴彥淖爾市五原縣隆興昌鎮永躍村黨支部書記樊八小違規發放津補貼問題。

經查,在2013年至2014年期間,樊八小違規為包括其本人在內的四人發放補助工資、燃油補助、通訊補助,共計26000元。五原縣隆興昌鎮黨委給予樊八小黨內警告處分,並清退違規款項。

9

巴彥淖爾市五原縣隆興昌鎮東牛犋村村主任丁三毛違規收費加重農戶負擔問題。

經查,2012年至2013年東牛犋村二社28戶村民實施國家危房改造,丁三毛按每戶200元人民幣標準,向14戶村民收取費用2800元,其中2000元用於危房改造中建立農戶檔案複印資料、照相、攝像等費用支出,剩餘800元支出不明。丁三毛違規向村民收取費用,違反了廉潔紀律。2018年3月6日,五原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丁三毛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800元予以收繳,上交國庫。

10

阿拉善盟額濟納旗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局局長呂金泉違規發放獎金等問題。

2015年至2017年度,額濟納旗住建局違規為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發放年度考評獎金67800元。同時,呂金泉作為住建局主要領導,違反工作紀律,履職不到位,違規給章某某發放了《內蒙古自治區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書》。2018年9月20日,呂金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考評獎金已全部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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