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城: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落实八项规定精神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木城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明确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明确接待要求。严格按照接待要求,控制接待范围,不得将非公务接待纳入接待范围,不得超标准接待;严格实行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根据接待公函内容,严格按照接待管理规定组织实施;接待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接待活动一律坚持简谱、大方严则。

明确经费管理。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使用,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接待经费报销审批程序,从严控制接待费支出。

明确经费监管。由乡纪委、乡财政所负责,加强对各单位、各村(社区)公务接待规章制度落实情况、标准执行情况、经费管理情况、信息公开情况和内部接待场所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将公务接待工作纳入问责范围,对不按要求执行的,严肃追究接待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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