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放大招:虛開發票超5萬即可刑拘!企業別再踩雷了!

“56本卷宗的厚度竟達成人高度,而涉案的3名犯罪嫌疑人在非法獲利千萬元時,卻給國家稅收造成了億元損失……”日前,寧國警方輾轉全國10餘省、走訪調查50多家公司和2000多名涉案當事人,在歷經8個月縝密偵查後,最終成功偵破一宗特大虛開增值稅發票案,涉案票額逾7億元。

今年以來,國家稅務總局、公安部、海關總署和中國人民銀行四部委進一步加大打擊騙稅和虛開工作力度,對騙稅虛開高發地區和行業開展重點專項整治,嚴懲專業騙稅虛開團伙。各地稅務機關積極落實國家四部委有關部署要求,密切合作繼續保持打擊騙稅虛開高壓態勢

稅務放大招:虛開發票超5萬即可刑拘!企業別再踩雷了!

2018年8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關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法[2018]226號),以司法解釋的形式修正了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的量刑標準。對於企業老闆和財務,一定要將以下三種虛開牢記在心,決不可觸碰這三條紅線!

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與無實際經營業務的發票。

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就需要關注“發票上的銷貨方、購貨方、商品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稅率”必須和實際經營業務一致且符合法律規定。否則即為虛開。

為他人、為自己、讓他人為自己、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很多企業不知道要求他人為自己開具也屬於虛開發票的行為,這是十分危險的。再擴展一下,自己購買貨物或應稅服務,未取得合法的發票,也是違法發票管理辦法的,變相的讓自己成為了“受害者”

進行了實際經營活動,但讓他人為自己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這一條,很多財務人員有了解,但卻或多或少的犯過或正在犯。因為認為自己收取開票費、介紹費,才是違法行為,自己只是純幫忙牽線搭橋,就無過錯。這種思想不可取。因為這條紅線不是依據是否有利益關係判斷,而是依然根據發票與實際業務關係來判斷。

目前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刑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數額標準,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騙取出口退稅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2]30號)第三條的規定執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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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虛開稅款金額在5萬以下的,就不會被追究嗎?

不是!

因為公安機關虛開刑事立案的標準是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六十一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案(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虛開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或者致使國家稅款被騙數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所以,5萬元以下的虛開,稅局可以移交公安機關進行立案,由法院、檢察院進行判處。如何防範正在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虛開風險呢?除了要藉助以上12種可能的虛開表象來判斷外,還可以藉助一些互聯網的工具:

查核客戶、供應商的真實登記信息。利用全國組織機構信息核查系(http://www.nacao.org.cn)核實交易對方的企業信息!

必須使用銀行劃款交易。資金流動過程中,可以通過對方打款賬戶與發票上的銀行賬戶進行對比,起到一定的避險作用。

發票查驗。對於收到的採購發票,可以使用“12366發票查驗平臺”進行識別真假髮票、篡改票。但效率很低,需要錄入4~5條發票信息才能夠準確查驗。

其實可以藉助暢捷通的智能雲財務好會計,一秒掃描識別發票左上方的二維碼,直接取到發票真實信息,進行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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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貿企業重視自身的購銷稽核結果。好會計裡有個非常有用的進銷稽核功能。進銷稽核可以做到:進銷發票管理,存檔備查兩不誤,智能測算髮票,防止多交冤枉稅,商品規格、數量稽核異常時會做出預警,讓會計人員第一時間知曉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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