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荣获“全省公安机关青年文明号”

8月29日,陕西省公安厅、共青团陕西省委《关于命名表彰2017年度全省公安系统青年文明号的决定》,我局警务督察支队荣获“2017度全省公安机关青年文明号”。

近年来,榆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坚持“发现问题、跟进督导、狠抓落实、服务中心”总思路,充分发挥督察抓落实职能作用,为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发展做出积极贡献。2017年度,支队集体荣获表彰3次、集体嘉奖1次,民警个人立功3人次、受省级表彰1人、市级表彰7人次。

党委重视 保障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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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荣获“全省公安机关青年文明号”

2016年4月,市局党委研究决定由副市长、市局党委书记、局长、督察长张明分管警务督察支队工作,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仁亮协助张明同志分管警务督察支队,并通过经常性专题听取督察工作汇报、审阅每周工作专报、增加对县考核分值比重、记功嘉奖督察审核、列席市局重要会议等方式,树立督察权威,为警务督察工作开展提供坚强领导保障。

机制创新 优化发展


榆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荣获“全省公安机关青年文明号”


榆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荣获“全省公安机关青年文明号”

2017年,按照张明副市长提出“整合督察警力资源,创新督察运行机制,强化市级督察”工作思路,警务督察支队探索集中督察机制改革实践,从各直属分局抽调民警组成集中督察工作队,由市局督察支队统一领导,专职对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重大警务部署以及队伍内部管理和执法办案情况进行集中督察,推动工作贯彻落实。工作成效得到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和陕西省公安厅督察总队领导的高度评价,经验信息、调研文章在公安部警务督察局和省厅警务督察总队主页刊载推广。

整章建制 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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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荣获“全省公安机关青年文明号”

2016年以来,支队立足科学管理,加强制度建设和机制改革,夯实业务工作责任民警负责制,修订完善《警务督察支队单警考核细则》和《县级警务督察部门月考核评分标准(试行)》,健全民警维权工作机制办法,下发《关于规范信息报送的通知》,试行四项规范、一个机制(即:警务督察支队综合指导工作、受理核查群众检举控告和网络反映信息工作、现场督察工作、民警维权工作四项工作规范和“落实督察长批示工作机制”),通过一系列工作规范制度,不断提升督察工作正规化建设水平。

科技引领 强化履职


榆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荣获“全省公安机关青年文明号”


榆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荣获“全省公安机关青年文明号”

2016年,市局党委决定连续三年将网上督察系统建设工作列入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按照信息化建设方案,完成市局网上督察视频监控系统升级,目前市局网上督察中心接入视频监控2684路,县级公安机关覆盖率达到93%、派出所覆盖率达到86%。起草制定网上督察工作机制办法,探索形成市局纵向、分县局属地、重大专项工作横向交叉督察的网上督察技战法,提升网上督察质效。截止目前,市县两级网上督察中心累计开展网上巡查点击49891次,圆满完成十九大安保、每年全国“两会”以及重大节假日、敏感节点和每次勤务戒备安保网上督察工作任务。

爱岗敬业 争先创优


榆林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支队荣获“全省公安机关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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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务督察支队是一支团结奋进,珍惜荣誉,能打硬仗的队伍,支队民警每逢节假和重大安保、敏感节点,全员在岗,以身作则,克服人少事多、任务繁重的工作压力,一人多职,任劳任怨,放弃休假,常态加班,尽责履职,确保督察职能作用发挥落实。2017年全年,共开展各类督察53项,受理处置检举控告投诉402起,办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案件32起。在党的十九大安保专项督察中,支队全体民警放弃周末休息、停止休假,从8月初全部投入督察一线直至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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