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野生保護動物,燉了吃,還敢發抖音!這位網友火得很特別……

​​​最近一段抖音“烹飪”視頻引起網友關注,有人一眼就看出,這段視頻有大問題!目前,視頻上傳者已被漁政管理部門處以行政處罰。

最新消息:吃湟魚者被處以行政處罰

據西海都市報消息,10月18日下午,記者從青海省漁政管理總站獲悉,經調查,“網傳烹煮湟魚視頻”中的魚類為青海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湟魚,視頻發佈者被處以罰款的處罰。

16日,在西寧市公安網安支隊的配合下,執法人員在西寧市城東區建國路一處市場找到視頻發佈者馬某某,按照法律程序對其訊問,並帶領嫌疑人對購買現場進行指認,對魚類辨認樣品予以辨認。

經訊問、現場指認和辨認,馬某某承認所購魚類為青海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湟魚,對烹煮湟魚一事供認不諱。

經調查,馬某某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的相關規定,青海省漁政管理總站對其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

省漁政管理總站相關人士表示,漁政部門在對此次事件調查取證的同時,聯合轄區派出所在重點區域大力宣傳省人民政府封湖育魚《通告》精神,呼籲廣大市民“不買、不賣、不食”湟魚,並對重點市場進行了執法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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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抖音發了個“燉魚”視頻,網友卻發現大問題!

10月13日,抖音平臺上一則“燉魚”的視頻熱傳。

定位為青海西寧的網友“哈凱哥”發佈的抖音視頻中,數條魚在鍋內被烹煮:

不少網友認出,這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湟魚。

網友“沒有名字”評論稱“這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保護青海湖,保護湟魚是每個青海人義不容辭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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湟魚是裸鯉的俗稱,產自青海湖,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它在魚類中屬鯉科,學名叫做“青海湖裸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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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瞭解,青海湖湟魚已被納入《青海省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名錄》多年,是明令禁止捕撈的魚類。按照中國漁業法的規定,海洋及跨省區流域的禁、休漁辦法,由農業部制定。因各地水域、季節等的不同,像青海湖這樣的內陸水域的相關規定由地方負責制定。

青海湖湟魚處於青海湖“水—魚—鳥—草地”生態系統核心地位,湟魚資源的衰竭將會破壞整個青海湖生態系統的穩定。1964年被水產部列為我國重要或名貴水生動物,1979年被國務院發佈的《水產資源繁殖保護條例》列為保護對象,2004年在《中國物種紅色名錄》中,被列為瀕危物種。

漁政:食用湟魚並拍視頻傳播的行為十分惡劣

據澎湃新聞報道,10月15日,青海省漁政管理總站舉報中心工作人員李先生表示,經辨認視頻中被烹煮的食材為青海湖裸鯉,俗稱湟魚,是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現已聯繫網警進行調查核實。

“食用湟魚並拍視頻傳播的行為十分惡劣,湟魚屬國家二級保護動物,食用湟魚是違法的。”李先生表示,青海省政府已頒佈對青海湖封湖育魚的通告,該通告明令禁止單位或個人加工、銷售、食用湟魚。如視頻情況屬實,該網友將會被處以1萬元內的罰款或15天內的拘留。

10月16日,抖音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中心工作人員表示,經網友舉報,該“烹煮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視頻已做下架處理。

非法捕食國家保護動物將面臨什麼?

根據《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規定: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青海漁政部門工作人員稱,青海省政府已頒佈對青海湖封湖育魚的通告,該通告明令禁止單位或個人加工、銷售、食用湟魚。

近年來,非法捕殺、售賣、食用國家保護動物受到法律制裁的案例不勝枚舉。

2015年,黃某捕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松雀鷹”,還將獵捕、煮食照片上傳到網絡。被告人黃某因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縣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並處罰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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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被告人匡某某用其幾年前在董家河鎮集市上購買的獵夾,共獵捕四隻野雞,捕獲後將野雞殺死,用剪刀等工具將野雞剝皮,野雞肉被當菜食用。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匡某某獵捕、殺害的野雞均為白冠長尾雉,為國家二級野生保護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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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匡某某的行為已涉嫌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此案當庭宣判,被告人匡某某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10000元;賠償國家資源損失費20000元。

所以,

奉勸那些愛好野味、

喜歡刺激的人士,

一定要收手!

不然,

可能將會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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