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一、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朱文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学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白建中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 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等规定,开药集团与公司同受辅仁集团控制, 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因2017年末才完成开药集团的资产交割,上年度末的股本以上市公司2017年度实际控制加权平均计算。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调整后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新发行股份中辅仁集团及最终控制人实际控制部分+公司未发行股份前的总股本)。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与年初余额相比大幅度变动的原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报告期公司利润构成与上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原因

(3)、现金流量构成情况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原因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17年12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辅仁药业集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67号),内容详见《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其中: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9,272,727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尚未实施。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协调有关事项,尽快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收购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事项。按照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将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的范围,并按照同一控制下的合并的原则,进行了会计处理并追溯调整了 2017 年度及比较财务报表的相关数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 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企业财务报表》同一控制合并的相关规定,2017年度合并口径应为合并前后受最终控制方控制部分。公司按照合并 前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最终控制人持有的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比例,将其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按照上述比例计入了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由于2018年度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将按照 100% 的比例计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中。由于上述事项的影响,预测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经追溯调整后相比将会有较大增长。

公司名称辅仁药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文臣

日期2018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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