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澤地產「獨家代銷」成一紙空文

居泽地产“独家代销”成一纸空文

位於埃德蒙頓路的居澤地產總部。

居泽地产“独家代销”成一纸空文

代銷協議書上標明,代銷期限內,乙方(居澤地產)未售出此房屋,乙方全額支付甲方叄拾肆萬元整。

“‘獨家代銷’到了合同約定的期限沒賣出去,可居澤地產告訴我到期的前兩天把房子賣出去了,我從未見過‘買房人’,更沒拿到房款。現在居澤地產又說房子沒賣,還讓我續簽合同。房產證在中介手裡,我都不知道該咋辦了!”22日,市民房女士給本報打來電話,反映在黑龍江居澤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居澤地產)出售房屋的鬧心事。

被居澤地產“獨家代銷” 約定到期未履行協議

10月23日一早,記者見到了房女士和她手裡的“委託代銷協議書”。房女士說,自己要出售的房子在道里區鋼鐵小區,建築面積55.84平方米。6月初,她找到兩家房產中介登記出售房屋信息,中介也將信息掛到了網上。“6月12日,我接到一個電話,說是居澤地產的,問我房子賣出去沒有,並說想來看看,可以幫我把房子賣了。”

當天,居澤地產的秦秀軍經理帶著一名工作人員來到鋼鐵小區看了房子。“當天,他們把我領到居澤地產總部,說能幫我把房子賣出去,但必須得由他們公司‘獨家代銷’。”房女士說,看到居澤地產是一家大公司,她當天就簽了“房地產委託代銷協議書”,還按他們要求交出了房產證。

在房女士與居澤地產簽訂的協議書上,記者看到,代銷價款為34萬元,代銷期限為2018年6月12日到2018年10月12日,居澤地產先行支付房女士代銷保證金兩萬元。協議約定,房女士同意居澤地產對代銷房屋進行裝修改造後再進行銷售,裝修費由中介墊付。在協議書的特別約定中,寫著“代銷期限內,乙方(居澤地產)未售出此房屋,乙方全額支付甲方叄拾肆萬元整。”

10月12日,到了合同約定期限,房女士給秦秀軍打電話。秦秀軍告訴她:“房子賣出去了,兩天前剛籤的房屋買賣居間合同。”

居澤地產稱房子已賣出 賣房者卻沒收到房款

在“房屋買賣居間合同”上,寫著房女士的房子被一個名為高某的人買走,售價是40萬元,中介費8000元,代辦費2000元,簽約日期是10月10日。“秦秀軍說,首付11萬元得40天后,也就是11月20日才能給我,而且需要扣除裝修費用和兩萬元保證金。”

房女士說,她擔心居澤地產騙她,就提出要買房人的聯繫方式,也要求見買房人。但秦秀軍和她說,中介要跟買房人商談貸款的事情,還說買房人貸款出了點問題,不給她聯繫方式也不讓她見買房人,還讓她在居間合同上簽字。“我說必須得見到買房人,確定房子真正賣出去才能簽字。”房女士說,她提出與秦秀軍面談,可對方總不在公司,最後她找到了居澤地產總部,一名客服經理稱幫助解決。“可我22日打了一天電話,那個客服經理都不接。”

房女士說,自己當初很相信居澤地產,所以很快就簽了代銷協議,沒想到現在卻被各種推拖,“中介抓住了協議書中的一條規定,說他們有權代表我籤居間合同,現在還讓我把簽字補上,這樣就能證明他們沒有違約了。”

賣房者提出可先收首付 “買房人”突然沒有了

23日上午,記者跟隨房女士來到居澤地產位於埃德蒙頓路的公司總部,半個小時後見到了秦秀軍經理。房女士提出,“按照代銷協議,你們沒把房子賣出去,就應該把34萬元給我,現在你們打算怎麼辦?”秦秀軍說,只要是簽訂了《房屋買賣居間合同》,就證明房女士的房子已經賣出去了,公司並沒有違約,下一步會繼續履行合同。

房女士提出與買房人見面,商談買賣細節。“讓買房人把首付款先給我,也能證明這房子確實賣出去了。”秦秀軍說:“買房人說還在湊首付,我這幾天跟她溝通,兩三天就把首付款打過來。”在與秦秀軍交談中,房女士要求他寫一個保證書,保證三天之內拿到首付款。秦秀軍稱儘量跟買房者溝通,然後寫下字據,約定10月26日由房女士與買房人高某見面,一起到銀行諮詢辦理貸款的相關手續。

房女士告訴記者,秦秀軍在25日上午又給她打來電話稱,26日的約定取消,購房者首付款沒湊齊,需要等到11月20日才能拿錢。秦秀軍還對她說,他發現購房人態度很不好,已經不想把房子賣給對方了。之後秦秀軍提出再籤一個延期代銷協議,延期兩個月,由公司支付兩個月的房屋租金,保證兩個月內把房子賣出去。

房女士不明白居澤地產為何不提違約的事,協議還沒有履行,反而要求續簽。她提出,“希望按代銷合同約定,由居澤地產墊付房款,自己儘快拿到錢。”秦秀軍卻稱,公司需要等到把房女士的房子賣了,購房者支付了首付才能開始給房女士錢。

律師:居澤地產違約,房主可以起訴

房女士十分不滿:“居澤地產墊付房款需要我等,重新籤代銷協議還是需要我等,居澤地產這麼大的一個房地產公司,為啥一直拖我的房子?”

25日,記者來到市房產管理監察大隊,直屬中隊郭瑞祥說,中介公司這種行為我們管不了,只能協調和督促。

黑龍江承啟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孫威認為,只是簽訂了《房屋買賣居間合同》,而且沒有賣房人的簽字,在賣房人沒見到買房人且不知情的情況下,這份居間協議只是單方面的,是不成立的。“房子買賣達成協議,應該是賣房人、買房人和中介坐在一起協商,這樣簽訂的協議才有效,嚴格來說,居澤地產沒有履行‘委託代銷協議書’的約定,在約定的時間內沒有將房子售出,已經違約了,房女士可以到法院訴訟,要求居澤地產履行協議,支付3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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