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重庆巴南区一所幼儿园里,一名女子持刀砍伤儿童的事情,你觉得该如何判刑?

他现场


实在残忍,对幼儿园的孩子下手,可恶至极,应该严惩。

由于事发突然,行凶原因等均不是很明晰,只知道是一个中年妇女在重庆巴南区一幼儿园门口,持刀砍伤14名做操返回教室的孩子。孩子被送医救治,嫌疑人被警方控制,案情正在调查。

从现场照片看,嫌疑女子大概五十岁左右,体型微胖,被警察带走时,面无表情,似乎也没什么恐惧感。

无论该犯罪妇女出于何种原因,其砍孩子的行为属于涉嫌故意杀、或者故意伤害,这两种罪行的量刑标准不同。主要取决于犯罪嫌疑人行凶的目的,如果以杀人为目的,则属于前种罪行;如果以伤害为目的,则属于后种罪行。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除了犯罪嫌疑人的行凶目的外,被砍孩子的受伤严重程度,也是对罪犯量刑的一个重要依据。由于这些情况尚不清楚,因此暂时很难定性该犯罪妇女会受到什么样的惩罚,

这里面还有一个十分关键的问题,大家都知道,我国刑法对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罪犯,根据其病情的不同,有减刑、甚至免除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此犯罪妇女会不会属于这种情况,是让人担心的一个问题。说实话,个人是希望这个丧心病狂的罪犯能够受到最严厉的惩处。

至于此罪犯属于什么样的情况,会被如何惩罚,一起拭目以待。

大家觉得对这个妇女应该给予怎样的惩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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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社


好多人质疑老师没尽责,集体喷老师。方向是不是走偏了?为啥子不是去谴责凶手,却变成了全民谴责老师?可怕的人心,可怕的网络喷子们!作为住在附近的普通市民,我说一点我晓得的事实。重伤的孩子里面,有一个是该园教师的孩子。恰好我女儿的小伙伴是那个幼儿园的,班主任老师就是受伤孩子的妈妈。截止昨天晚上,听到的消息是孩子情况还很严重。鉴于这种情况,还有人说得出口,老师没保护好学生是因为怕死,是因为受伤孩子不是自己的孩子这种话吗?!别人的孩子不想拼命保护,自己的也不想吗??事发突然这四个字这么难理解吗?小朋友做操回教室是排队一群一群走的,方便了凶手快速行凶,忽略这个情况,只谈受伤人数来谴责老师们。喷子们是想当另一种凶手,让已经饱受惊吓痛苦的当事老师们,内心再添伤疤吗?!这个悲剧里面总不能非要也有老师被砍伤才算对得起孩子们对得起这个职业对得起社会吧?必须谴责凶手,追责园方,甚至主管单位,就是不该谴责老师。她们没有一个人临阵逃脱,她们也都是些柔弱的女性。喷别人的人,不要说的信誓旦旦,自己遇到这种情况才晓得到底能不能快速反应。


lovejoyss123


我觉得判其死刑,她一点都不冤。

类似事件

2018年4月27日,赵泽伟持匕首沿途行凶,造成9名学生死亡,19人受伤。

2018年7月10日,陕西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米脂“4·27”赵泽伟故意杀人一案,赵泽伟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这次巴南幼儿园事件性质更加恶劣,幼儿园的儿童更加无自我保护的能力,但是因为现在尚不得知是否有死亡结果,所以对结果不能过早定论。

但是故意伤害他人包含了以极其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可以判其死刑。

我认为该案件已经达到了“以极其残忍手段致人重伤”的标准。

接下来

接下来,我并不是关心这种人是不是死刑,而是受伤的孩子,她们将如何度过此生,他们经受了身体的伤痛,精神的折磨,非人的待遇……

眼泪一直在我心里打转,我呼吁如果类似伤害孩子的事件再有发生,请周围有人站出来,直接打死他,或者她,无过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如诺伤人者的家属敢诉请民事赔偿,全国妈妈们给你们众筹!


请善待我们的孩子!


秘语相传


看到这个事情,非常震惊!作为孩子还在上幼儿园的父亲,对这件事表示严重的谴责和愤怒,对于任何向幼儿园孩子实施暴力行为,必须严惩重判!

目前不知道这个女子为何要这样做,分析5种可能:

1、报复社会。因为生活不幸福,对社会不满或者绝望,把这种不满和怨恨发泄到幼儿园孩子身上,把孩子当成出气筒、替罪羊。

2、孩子受伤害发泄到其他孩子身上。也许,自己孩子因为曾经或者现在受到了侵害,没得到解决,把这种仇恨发泄到其他孩子身上。


3、与幼儿园有矛盾把怒气发泄到孩子身上。

4、没有孩子,仇恨有孩子的人,所以伤害有孩子的,自己没有,就要毁掉别人有的。

5、精神有问题。曾经受到刺激,导致成为精神病。

无论是前4种哪一种情况,把这种不满和怒气发泄到无辜孩子身上的行为,都是丧失人性、丧心病狂行为,这样的女人,公安机关和法院必须要重判。

这种暴行,不仅给孩子身上留下伤痛,还会给14个孩子,甚至是其他孩子留下巨大的心理阴影,会对他们一辈子有影响,一辈子做噩梦。

对于任何敢于向幼儿园孩子伸出黑手,实施暴力行为,尤其是这种已经导致14个孩子被砍伤的行为,必须死刑!必须立即执行,不然不足以平民愤,不管你有多大委屈和伤害,对无辜和手无寸铁、没有还手能力的幼儿园孩子下手,说明这个女人太歹毒了、太心狠了、太没有人性了。

我一般是不支持随意执行死刑的,但对于这件事,必须要让她死,如果敢这样对我的孩子,你不死,我让你死!这种女人出来,还会危害其他孩子,不死,不足以平民愤,不足以给这子和家人、社会一个公道。

如果这个女人是有病,精神病,那么,监管人、监护人又在干嘛?一个对社会有危害的女人,为何会让她到幼儿园去,还拿着菜刀去,如果是精神病,家人和监护人也必须要受法律制裁。

希望受伤孩子早点好起来,希望有关部门给予他们进行心理辅导,真是可怜的孩子们,遇到这样一个丧心病狂的女人,真是太倒霉了,期待法律给社会一个交代。


乌鲁木齐那些事儿


她应该庆幸,活在当代法制社会;如果是从前,千刀万剐都嫌少了。

但是说句实话,我真的希望她被凌迟。

坊间有传闻,她是一神经病患者,呵呵 ,好强大的消息来源或者是臆想。最终的结论还没出来,我不敢武断,但也不敢苟同。

14个无辜的儿童,4、5岁的年纪,还未体验人世的七情六欲,还不知道以后的生活会因为这件事对于他们的影响会有多大。

照着头砍的啊,脸、耳朵、鼻子甚至眼睛……惨不忍睹。我看过这个视频,真的心痛。

我自认为见识过很多的黑暗,可我看到这个视频的时候,仍然不寒而栗,一个短短的视频我再也没勇气看完。

立法的初衷是为了惩恶扬善,对于如此丧心病狂的畜生,还谈什么人性。

一颗子弹都不足以赎罪她罪恶的人生,我想,最起码也得14颗;因为那是14朵含苞未放的花朵,那是14个本该充满欢乐的家!


盛少闻天下


我是巴南区鱼洞的人发生这样的事我直到现在心情还是很糟糕,你们大多数人没有看到孩子们的惨状,这个时候我真的想是古代就好了,古时候的刑法让她从鞭打到凌迟通通都走一遍!!!!!!


老鱼儿28203493


首先是凶器,那名女子是持菜刀砍伤的儿童,菜刀多大不用我说了,周边那么多人不可能看不见,所以是藏好了的。其次选择的时间,在小朋友出来做早操的时候,肯定是等候多时了。最后是选择的对象,什么也不懂的小孩。

所以我觉得这是她有预谋的行凶,能做到这些完全不像一个精神病人能做出来的。

最后如何处理该名女子,本人不是学法律的,但我知道在中国还是有死刑的,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应该会……

属于个人观点


小兄弟大声道


我以为:只要这个世界上还存有一种极刑的话,那么就是最适应这个恶女人的刑罚,她的行为得不到任何的宽恕和谅解,唯有极刑才能告慰那些受伤的孩子和家人。

从现在得到的片断信息来看,14名受伤的孩子当中,有四名危重儿童,还有一名颈部动脉割断病危的孩子,此刻还不知道什么情况。14个4岁左右活泼可爱的小孩子,别说是拿刀去砍,你就是让我们去推一把孩子我们都于心不忍,那可是天真的孩子呐,你就怎能下的了去手呢?可恨!该杀!

现在有小道消息称,这名女子有精神病,我认为不太可能,也不希望成为可能。她精神病为何只知道砍向毫无反抗能力和危险意识的孩子呢?她怎么不把刀砍向成年老师,或者是路人呢?

对于如何判刑,我认为不管最后的结果是否造成人员的伤亡,哪怕每一个孩子的脸庞和身体完好如初,那么我仍然认为她是罪不可赦的恶人,她对孩子们心灵上造成的终生伤害更是无法估量的。所以,我强烈建议在判罚这个恶女子时,处以死刑,而且必须立即执行。


元芳有看法


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这个砍人凶手是精神病。如果司法鉴定,这个凶手是精神病,那么她将视精神病程度免除或者减轻刑事责任。

这个女凶手的行为,砍杀孩子是故意杀人行为,应该判处死刑,如果是精神病,就很难给她判死刑了。

像这种故意杀人的行为,就应该判处极刑,从肉体上消灭,一方面让他们不再作恶,另一方面也让人不敢效仿。

我有个遗憾就是当时现场的人没能好好的打这个凶手一顿,这是正当防卫,行使无限正当防卫权,即使打死,也不承担法律责任,我看凶手被抓时好好的,太遗憾了。

这个事件,警方通报还真是比较及时的,接下来就看孩子们的抢救情况吧,希望孩子们都平平安安,这样的案子要从重从快,我们也期待最理想的结果。


韩东言


必须死刑!罪不可恕!

不管这女人砍人动机如何,欺负侵害幼儿,故意杀人,都不值得被原谅!

这种丧心病狂的恶魔,必须死!

今天,当看到所有重庆崽儿的朋友圈都在发布这条消息,大家痛心难以言表,心也是一直是梗起的!

作为一名父亲,我甚至没有勇气点开图片和视频

作为成人的我们都无法直面这样场景,那我们受伤的无辜孩子们呢?

还有亲眼目睹整个过程的孩子们?这样的心理创伤他们能承受吗?

他们只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孩子呀。

此外,请勿再传播任何关于此次砍人现场图片,以免再次对孩子和受害家长造成二次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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