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發佈時間:2017-11-24 18:01:21

璧山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

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發展,改善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關於印發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及《關於做好區縣事業單位赴高校公開招聘優秀畢業生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66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114名(詳見璧山區面向2018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

招聘崗位有專業要求的,統一參照《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執行。

三、招聘範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品學兼優。

2. 學歷要求:

(1)201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並取得相應學位;

(2)教育部直屬6所重點師範院校2018年應屆全日制本科免費師範畢業生並取得相應學位;

(3)符合以下條件的2018年應屆全日制重點高校本科畢業生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就讀大學期間曾獲得過校級二等及以上專業獎學金,或者獲得省部級(如省政府、教育部)表彰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競賽二等及以上獎項(須加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章),或者大學期間必修課程成績平均分數達到80分以上;

(4)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師範專業本科畢業生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就讀大學期間專業成績無補考(即≥61分)且同時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獲得國家級獎學金或校級一等獎學金(非城區學校可放寬到校級三等獎學金及以上),或者獲得省部級(如省政府、教育部)表彰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專業技能競賽二等獎及以上(須加蓋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公章),或者大學期間必修課程成績平均分數達到80分以上。

3.本次招聘範圍為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應屆畢業生,所有考生須於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證書和相應學位證書;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其全日制學歷(學位)須於2018年7月31日前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4.符合崗位招聘的條件(詳見《一覽表》)。

5.自願在我區服務5年(招聘單位至少2年)及以上。

6.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7.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迴避制度等規定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在讀的非2018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按照“自願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採取資格審查、專業科目測試+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和適崗能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並參加考試考核。

(一)報名

1.報名方式

應聘者持《璧山區面向2018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一份及相關資料(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學業成績單等符合報名條件的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該批次的一個崗位報名,參加前面批次招聘並已與我區學校簽約的人員不得再報名參加後面批次的招聘。

2.招聘批次及報名時間、地點

第一批次(研究生、免費師範生、重點高校本科生專場):璧山中學崗位1—15共計67個招聘名額,2017年12月5日上午8:30——12:00在西南大學招生就業處招聘大廳報名;

第二批次(研究生、免費師範生、重點高校本科生專場):崗位16—46共計47個招聘名額,2017年12月8日上午8:30——12:00在西南大學招生就業處招聘大廳報名。

第三批次:前兩批次招聘剩餘崗位,在重慶師範大學(大學城校區)招生就業服務中心報名。崗位名額、報名時間將提前2個工作日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璧山區教育委員會網站及相關高校就業信息網上公佈,請及時關注。

根據前三批次招聘情況,由璧山區人力社保局和璧山區教委會商確定是否再進行剩餘崗位招聘。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在報名地點同時進行。由璧山區教委及用人單位嚴格按照《簡章》規定條件,審查報考人員應聘條件,符合條件者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招聘單位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3,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無法遞減的,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會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三)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採取面試+專業科目測試的方式進行,體育藝術類考生須帶齊報考崗位專業技能測試的所有用品。

1.面試

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分值為100分,成績基本合格線為70分。達到面試成績基本合格線以上的人員全部進入專業科目測試。面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簽字確認。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面試結束後在考點公佈面試成績及進入專業科目測試人員名單。

2.專業科目測試

專業科目測試採取模擬上課或者專業技能測試的方式(詳見《一覽表》),分值為100分,成績基本合格線為70分,

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當場公佈,並由考生簽字確認。專業科目測試成績未達到70分以上者以及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專業科目成績未達到8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3.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5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50%(專業科目測試、面試成績採取四捨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4.簽訂就業協議

在達到成績基本合格線的人員中,依據考核招聘總成績計算方式按照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體檢人選。最後一名出現並列的,再按學歷層次、專業科目測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體檢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低於70分者以及未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考試考核總成績未達到8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確定的體檢人員,經現場招聘考核領導小組同意直接現場簽訂就業協議。其中,崗位31“城區小學”包括璧泉小學(2名)、城北小學(2名)、金劍小學(1名);崗位32“城區小學”包括璧泉小學(2名)、實驗小學(1名)、文風小學(1名)。確定為崗位31、崗位32體檢人選的考生按照考核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選擇相應學校簽約。

因故不能現場簽約的考生,須於次日內到璧山區教育委員會與用人單位、璧山區教委簽訂就業協議,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並依次遞補簽約。面試成績、專業科目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資格條件等,均在考試考核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璧山區教育委員會網上(http://www.bseduc.com/)予以公示,公示中發現不屬於招聘範圍的就業協議作廢。

(四)體檢和考察

1.體檢

體檢由璧山區教育委員會組織實施。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以及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衛生部《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和《關於進一步做好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於修訂及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教育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複檢並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區教委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不低於70分者)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教委統一安排對其思想政治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等進行綜合考察,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考察不合格及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招聘公告、考試考核成績、體檢人員名單、擬聘人員公示等信息均在璧山區教育委員會網上發佈,不再另行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查詢。其中擬聘人員按《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選)聘公示工作的通知》(渝人社辦〔2010〕96號)和《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要求,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璧山區教育委員會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聘用崗位、考核總成績及符合聘用崗位的其他條件等。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區人力社保局通知的時間,持相關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到。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報區人力社保局審批。

  經區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於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範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係,完善聘用手續,並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此外,被聘用人員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享受2.5萬元安家補助;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由區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確定優惠政策。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未在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未在璧山服務滿5年(其中,在招聘單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被聘用人員,解除聘用合同並承擔相應違約責任。被聘用的研究生人員,還須返還已享受的安家補助等優惠待遇。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要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並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重慶市璧山區人社局和區教委負責解釋。


原文鏈接:

http://www.cqhrss.gov.cn/c/2017-11-24/509036.shtml

一錘官網:

http://www.1chui.cn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