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连续6年超4%


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连续6年超4%

近日,教育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发布了《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根据公告显示,2017年全国教育经费总投入为42562.01亿元,比上年的38888.39亿元增长9.45%。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为34207.75亿元,比上年的31396.25亿元增长8.95%,占GDP比例为4.14%。这是自2012年首次超过4%以来连续六年保持在4%以上,4%成果进一步巩固。

实现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不低于4%,这样一个目标的提出是经过专家根据比较世界上市场经济大国和我国教育经费投入数据,根据我国在2000年进入小康社会,人均GDP达到800至100的要求,经过精心计算提出的。第一次写入政策性文件是在1993年,中央决定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到2000年末达到4%这一目标写入了1993年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这是以中央文件的形式第一次对教育经费投入给出定量的评估标准和政策目标,应该是中国教育财政史上的一项重大政策规定。


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连续6年超4%

然而实现这个目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里面有两个原因。第一个原因是中国的GDP基数很大,在提出这个目标时,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是2.71%,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实际上需要大量经费的。第二个原因是在一段时间里中国的GDP总量增加很快,这样增加一个百分点的经费的数量也变得更大。但是国家一直把这个目标作为一项长期政策坚持。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颁布,提出了“三个增长”,要求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政府教育经费投入有了法律保障。2006年《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幅度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逐步使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再次明确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


资金投入优先保障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连续6年超4%

2012年,终于首次实现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超过4%这一目标,要知道这时我们国家的GDP总量比提出这个目标的1993年增长了许多倍,所以国家的财政性教育经费实际增加的数量是非常巨大的。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教育发展的重视。自从2012年以来,已经连续6年保持了这样一个数字,这标志着我国的教育经费投入已经保持一种常态化的增长,这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中又一次明确了一般不低于4%这个目标,并提出了要确保两个只增不减,也就是《意见》所说的“要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推进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使得要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这进一步明确国家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并具体落实到在财政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教育。相信随着国家教育经费投入不断增长和使用方式的不断优化,必将推动教育更好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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