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余交警:不定时“炸弹”—报废车,必须拖!

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大余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大力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在整治行动中,查扣了一辆报废车辆。

大余交警:不定时“炸弹”—报废车,必须拖!

10月23日上午,大队民警在中山南路巡逻时,发现一辆粤A****3小轿车在华联超市门口违停,经查询车辆信息,发现该车逾期未检验、违法未处理以达报废标准,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立即联系拖车,将该辆报废车拖离。。

大余交警:不定时“炸弹”—报废车,必须拖!

交警蜀黍提醒:所谓报废车就是达到一定使用年限,或因其他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且无法修复、依照政府规定强制报废的车辆。无论外观有多好,其机械构造、零件均达不到使用标准,安全系数极低,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因此,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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