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個孕還得排隊?女教師「插隊」懷孕遭辭退,網友炸了!

“二胎”政策放開後,因女職工扎堆生育,某幼兒園

為了避免工作運轉受影響,竟想出一招——“排隊懷孕”。結果,一教師因“插隊”懷孕被單位辭退,引發勞動糾紛,雙方最終對簿公堂。

怀个孕还得排队?女教师“插队”怀孕遭辞退,网友炸了!
怀个孕还得排队?女教师“插队”怀孕遭辞退,网友炸了!

員工懷孕被要求“排隊”

潘佳怡是某大型集團公司創辦的苗苗幼兒園的老師。

苗苗幼兒園除了幾名後勤人員為男性外,在一線從事教學的都是清一色女教師。近一半是年輕媽媽,其餘老師也陸續進入育齡期,教學工作受到一定的影響。

隨著“二胎”政策的放開,幼兒園不少教師相繼有了生育二胎的計劃,而且因為年齡偏大,都想盡早生育。待育女教師陡然增加,一旦出現扎堆生育的現象,幼兒園的基本教學秩序都將難以維持。

苗苗幼兒園是集團公司自主創辦的唯一幼兒園,師資力量無法進行調配。無奈,集團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女教師一胎生育的前提下,最終出臺了女教師生育二胎“排隊”的規定。

2015年3月,集團公司的職工代表大會審議並通過了“關於幼兒園教職員工病假、婚假等有關規定”。該規定中涉及生育的內容有:

幼兒園育齡職員符合晚婚晚育的條件後(結婚半年後交懷孕申請方可懷孕),按照來園工作年限、年齡、結婚時間的總分排隊(幼兒園公示),並提前半年提交書面申請後方可懷孕。


兩位教師懷孕間隔三個月,不按排隊順序懷孕的,按自動辭職處理。

此規定一出臺,立即遭到了教師們的吐槽——“能不能按時懷孕,誰也不敢保證。輪到某位老師懷孕,這個老師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懷孕,跳過順序後卻又懷孕了,就不讓生下來?這個規定太強人所難了。”

儘管大家牢騷滿腹,但找份工作不易,老師們最終還是表示服從。計劃生育二胎的教師紛紛向學校提出了申請,學校則根據規章制度對每一位申請生育二胎的女教師進行考核打分排序,然後進行公示。

潘佳怡也想生二胎,就向學校遞交了生育申請。在2016年4月11日公示的排名順序中,潘佳怡以綜合考核分36分排名第四。有些老師對考核打分排名的一些規定提出了異議和建議,集團公司又對考核排隊辦法進行了修改,重新進行考核打分排序並公示。

2017年6月12日,在重新公示中,潘佳怡以74分排名下降到第七。潘佳怡雖說有些不服,但也不敢當面頂撞,心想自己也沒有懷孕,接下來的日子裡多注意一點,爭取在輪到自己的時候再懷孕生育。

“插隊”懷孕被辭退

潘佳怡沒想到此時已經懷孕,只是自己還不知道。過了幾天,潘佳怡覺得生理期有些異常,買了早孕棒回家測試,這才發現懷孕了,“這可怎麼辦啊?”

丈夫徐坤本來十分興奮,可是看到妻子神色有些不安,有些不解。潘佳怡說:“我排名第七,現在不能懷孕,不然工作就沒有了。”

“生育是每個人的權利,竟然還會有剝奪他人生育權的事,這簡直是太荒唐了!”徐坤憤憤不平,但轉念一想,妻子的工作也很重要,便寬慰說:“明天和你們領導好好商量一下,領導會通情達理的。”

第二天一上班,潘佳怡就來到園長辦公室,“園長,我懷孕了,想申請提前懷孕生育。”園長反問說:“你的排名只是第七,現在怎麼能懷孕呢?”

“我不是故意插隊懷孕的。但我現在懷孕了,就肯定要把這個小孩生下來。”見潘佳怡態度堅決,園長兩手一攤,無奈地搖了搖頭說道:“

排隊懷孕,否則按自動辭職處理,這是集團公司總部定下來的。你堅持懷孕生育,我個人做不了主,只能如實向總部彙報。”

接到園長的彙報後,集團總部的領導也感到十分棘手,多次開會研究對潘佳怡懷孕問題的處理意見。最終,大多數人認為,既然公司出臺了相應的制度,就得嚴格按照制度執行,對這件事絕不能妥協。

於是,2017年6月30日,幼兒園向潘佳怡出具了一份《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以潘佳怡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為由,與其解除了勞動合同。

勞動仲裁:幼兒園支付賠償金

接到《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後,潘佳怡不服。2017年12月1日,她向當地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裁決幼兒園支付兩倍工資差額及相應的賠償金。

2018年1月22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裁決:幼兒園支付潘佳怡終止勞動關係賠償金59752.2元。

幼兒園表示不服,向當地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判決確認幼兒園不承擔支付潘佳怡終止勞動關係賠償金。

幼兒園訴稱:潘佳怡為了強佔生育名額,故意提前懷孕,這種無組織、無紀律的行為嚴重影響了單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在單位內部造成極壞的影響。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第2款之規定,幼兒園與潘佳怡解除了勞動關係。

法院:支持勞動仲裁結果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勞動合同法施行後,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未經過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的民主程序,一般不能作為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依據。

法律對懷孕女性職工規定了特殊的勞動保護制度,女職工處於孕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以懷孕為由,通過提前三十日書面形式告知或額外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方式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也不能針對其進行經濟性裁員。且幼兒園在施行二胎排隊過程中將潘佳怡排名第四更改為第七,並沒有經過任何民主程序議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書符合法律規定。

2018年6月26日,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2條、第47條、第87條的規定,作出一審判決,判決駁回幼兒園的訴訟請求。

(文中人名系化名)

“排隊懷孕”侵犯生育自由

有關法律人士指出,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51條,婦女有按照國家規定生育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也就是說,任何單位不得侵犯婦女生育自由的權利。同時根據婦女權益保障法第23條,勞動聘用合同或服務協議中不得規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由此可見,“排隊懷孕”的規定明顯違反法律法規,不具有法律效力。

也有人表示,從另一方面看,隨著“二胎”政策的放開,一些女員工為主的單位,如果女員工扎堆懷孕生娃,勢必會影響單位的正常運轉。作為員工也要體諒單位的難處,早點與單位溝通,配合單位做好安排,以減少不必要的糾紛。

【網友評論】

@朗詩Hecate:這個規定好變態!規定什麼時候懷孕,還要排隊懷孕,根本就是違反人性!懷孕不是想懷孕就能懷的,倘若不能在申請期內“按計劃”懷上孩子,該怎麼辦?


@MORE·YY:大齡的女職工一排好幾年,到時候成高齡產婦很危險啊...


@款款的胖子:學校也很無奈,如果扎堆懷孕,產假一休就是好幾個月,這會給學校的正常教學運轉帶來很大的困難。


@因因Liu:合理規劃沒問題,公司要運轉,也是為了員工長遠的工作,你家小朋友的幼兒園老師全懷孕了,沒人上課你就知道難受了


@萌面斯基:問題的根本是男教師太少,如果男教師達到教師隊伍的一半,此類問題就迎刃而解。

你在單位還遇到過什麼奇葩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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