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藝人孫鵬之子購買千餘顆子彈,揚言掃射校園,現已在美認罪

臺藝人孫鵬之子購買千餘顆子彈,揚言掃射校園,現已在美認罪

中國臺灣藝人孫鵬、狄鶯與兒子孫安佐 圖片來自網絡

中新網8月29日電,據美國中文網綜合報道,中國臺灣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今年3月在美國賓州揚言要掃射校園被捕,之後被以“在美非法持有彈藥”罪名起訴,該罪名屬於美國聯邦重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罰款25萬美元(約人民幣170萬)。當地時間8月28日美國賓州聯邦法院開庭,孫安佐當庭認罪,具體量刑將在當地時間12月11日決定。不過,孫安佐的律師在庭審後表示,希望法官將判刑日期提前,儘快讓孫安佐返臺。

孫安佐至今在美被關已經超過150天,當地時間8月28日上午11點,該案在美國賓州聯邦法庭開庭,孫安佐簽署認罪協議書,表示將放棄所有權利,包括移民法庭聽證。

孫安佐的刑期將在當地時間12月11日宣佈,但代理律師凱勒表示,希望將量刑日期提前。據悉,孫安佐在庭上同意被遣返回中國臺灣,之後不再返回美國。

代理律師凱勒當地時間8月28日在庭上反對美國檢察官辦公室的說法,即孫安佐告訴自己的同學5月1日不要來學校,因為他正在策劃槍擊案。不過,法官駁回了凱勒的反對。凱勒在法庭外表示,他將在量刑聽證會上再次提出這一反對意見,因為檢察官在證明該案件時“矯枉過正”。

凱勒在庭審後表示,將盡力爭取法院在未來30-60天內宣判,儘快讓孫安佐返臺。

凱勒說,法官可能給出的最高刑期為10年以及25萬美元的罰款,不過,他希望孫安佐在出席量刑聽證會時,父母能買好機票,和孫安佐一起出現。

凱勒還提到孫安佐的父母孫鵬和狄鶯,並稱他們一直在美國費城,且每個星期都會前往探視孫安佐。不過,兩人當地時間8月28日並未前往法庭,希望外界不要一直將焦點放在本案上。凱勒也透露,孫鵬狄鶯夫妻都很沮喪,因為在事發時孫安佐只差2個月就可以畢業並前往天普大學就讀。

凱勒說:“我們理解美國政府為什麼對此案十分重視,但我認為這個年輕孩子犯下的最大錯誤就是他不瞭解美國社會當時的氛圍,現在他明白了,現在也是這個孩子該回家的時候了。”

之前臺媒報道稱,關於孫安佐一案的長達5頁的起訴書曝光,起訴書中不僅詳細記載孫安佐購入1600多發子彈的時間,還列出他多次與臺灣人士前往槍擊靶場的時間,看來對孫安佐相當不利。

起訴書中提到,孫安佐去年10月起開始購入彈藥,還多次和來自臺灣的訪客造訪靶場,更多次發射、使用多款武器。不過,起訴書並未透露所謂訪客是什麼身份。另外,起訴書也列出孫安佐通過網絡購買的武器彈藥,並註明將這些彈藥寄送至他的寄宿家庭。起訴書的最後一頁是沒收令,將孫安佐被查獲的武器彈藥全數沒收。檢方指控他涉嫌“非美國公民持有武器罪”,該罪名屬於美國聯邦重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罰款25萬美元(約人民幣170萬)。

今年3月,孫安佐曾揚言要攻擊自己就讀的美國賓州高中,遭到美國警方逮捕後,陸續在其住處搜出手槍、十字弓以及超過1600發子彈。6月初開庭時,孫安佐對“恐怖威脅罪”認罪,被判處4-23個月的刑期,當時外界以為他有機會在6月底返臺。

在美國聯邦機關接管此案後,孫安佐隨即遭指控“以非移民簽證在美國非法持有彈藥”,檢方兩度申請延長起訴期限後正式起訴。以孫安佐案件來說,“持非移民簽證在美國持有彈藥”屬於美國聯邦重罪,最重可處10年徒刑、罰款25萬美元及3年獄後監督。

(原題《臺藝人之子聲言“掃射校園”認罪 最重判刑10年》,轉載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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