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中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第13次集中学习

荆州中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第13次集中学习

10月26日下午,荆州中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第13次学习,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集中学习,院党组书记、院长肖志坚主持学习,院领导、副县级干部、各部门负责任人和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参加学习。

荆州中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第13次集中学习
荆州中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第13次集中学习

会上学习了关于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题学习的通知,学习了王伟光、倪虹、蒋超良同志在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督导湖北省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中央扫黑除恶第7督导组向湖北省反馈督导情况等中央、省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和何光中同志在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第十七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荆州中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第13次集中学习

肖志坚指出,

要深刻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迫切要求,是形成有效社会治理的社会需要,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要深入领会开展扫黑除恶的新特点、新思路,正确认识扫黑除恶的新理念、工作机制的新部署、整体治理的新战略、工作方法的新思路和执行力度的新决心。要切实把握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应注意的问题,正确处理“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准确把握黑恶势力的认定标准,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肖志坚强调,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黑恶案件审理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审判一线,靠前指挥,旗帜鲜明参与专项斗争,严格按照市委的总体安排,根据上级法院、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落实目标责任,精心组织实施。要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快办案进度。重点选拔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办案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组建专业办案团队,承担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切实保证案件高质高效审理。要强化线索核查,进一步深挖“保护伞”。通过对近三年来已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进行“大起底”,逐案过筛,深挖“保护伞”,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致使黑恶势力滋长蔓延的,坚决依法严惩。要坚持从严惩处,进一步扩大打击效果。依法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资格刑等多种手段,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降低其再犯可能性;严格把握取保候审、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不给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任何逃避法律制裁的可乘之机。要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日常联系、信息互通与资源共享,对有争议的案件及时交换意见,统一执法思想和证据标准,推动形成扫黑除恶合力。

荆州中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第13次集中学习荆州中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开展第13次集中学习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