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10月25日在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A区集团办公大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10月1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惠群女士主持,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8-053)。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4)。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