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島全面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

我市出臺《意見》積極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

近日,市民政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市人社局等四部門聯合出臺《關於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 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的實施意見》。《意見》確定了到2020年,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工作全面推行,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顯著增強的目標。

《意見》指出,推行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選擇、質量為本和便民惠民的原則。《意見》明確了政府是購買社會救助服務的主體,由各級民政部門組織實施。購買內容包括事務性工作、服務性工作和其他工作。承接政府購買社會救助服務的主體主要由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的社會組織或在編制部門登記的公益二類、三類事業單位法人,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登記成立的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組成。《意見》同時指出,應當由政府直接承擔的行政管理性事務,以及應當由政府直接提供、不適合社會力量承擔的救助服務事項,不得向社會力量購買。

《意見》還就切實加強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在服務窗口、基層經辦力量、信息化建設、人員培訓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求在鎮(街道)全面設立社會救助窗口,實現困難群眾社會救助申請“一次辦好”。充實加強基層社會救助力量,落實代辦、幫辦制度,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合理配置基層社會救助經辦人員,加強對區(市)、鎮(街道)、村(社區)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人員的培訓,提高社會救助服務能力和專業化水平,提升社會救助政策執行力。

青島日報/青島觀/青報網記者 藺君妍 通訊員 華玉芹 宋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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