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残联发〔2017〕34号)第九条规定,核发残疾人证程序如下:
(一),申请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二),受理
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
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四),审核、批准
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
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残联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
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五),发放、存档
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二,各地有具体的申办程序
如平利县人民政府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之规定,特作如下告知:
(一),办理残疾人证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页和本人页);
2,二代身份证(正式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办理残疾人证申请书1份(镇、村或社区签署意见并盖章);
5,残疾人本人到场;
6,残疾人2寸免冠上身照片2张(含电子版)。
1,视力残疾:
除双眼明显盲可以直接办理外,其他情况均应提供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视力检查结果,以此确定级别。
2,听力、言语残疾:
均应提供市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听力、言语检查结果,以此确定级别。
3,肢体残疾:
除四肢明显缺失可以直接办理外,其他情况均应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检查结果,以此确定级别。
4,智力、精神残疾:
均应提供市级及以上专科医院出具的智力、精神检查结果或者由其提供的残疾评定表(含残疾类别、级别、医生签字和医院公章)。
(三),残疾人证办理时限
如当月申办成功,30个工作日后,持残疾人户口簿、身份证或者其复印件到申请办理的窗口领取残疾人证(因残疾人证办理需县残联现场审核、资料审查、资料上传、市残联审批及需要经市残联审核、县残联制证和市残联戳盖等程序,需在
30个工作日内完成)。(四),办理及领取残疾人证地址
为了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办事,自2017年2月16日起,县残联在平利县政务大厅设立了残疾人证办理服务窗口(地址:平利县陈家坝彩虹桥政务大厅1楼中部21号窗口),专门提供残疾人证的办理和领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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