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单县公诉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检察长担任公诉人

齐鲁网10月29日讯(记者李杨 王文龙)记者从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单县公诉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单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聂学敏担任公诉人出庭公诉!

菏泽单县公诉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检察长担任公诉人

2018年10月25日,由单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周某某等7人非法拘禁、虚假诉讼、诈骗恶势力犯罪案件公开开庭审判。该案系单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检察长聂学敏担任公诉人出庭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至2018年间,被告人周某某等7人为了获取高利贷及霸占建筑工地,四次非法拘禁瑞安公司法人及股东,三次对瑞安公司提起虚假诉讼,致使该公司投资的龙瑞天和房地产项目长期搁置,瑞安公司多次被查封,片区109户拆迁教师及认筹人员5年无法安置,居无定所,109户教师和群众多次到县政府集体上访,严重破坏了单县的经济发展大局,恶化了招商引资的环境,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菏泽单县公诉首例恶势力犯罪案件 检察长担任公诉人

为了保证庭审成功,公诉团队对庭审工作做了充分准备。首先,公诉人积极与审判人员、辩护律师召开了庭前会议,对案件管辖、回避、证人出庭作证、证据合法性等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保证开庭时主要围绕犯罪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展开。其次,庭审中针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公诉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详细出示了相关书证、物证、证人证言及被害人陈述等证据,保证了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对证据充分质证。最后,庭审中,公诉人除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指控犯罪外,还充分利用公开审判案件依法宣传了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表达了坚决铲除黑恶势力,还单县老百姓一片“蓝天净土”的决心,成功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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