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余细添因未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被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其户籍所在地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永丰村委会凤溪村七巷2号。欢迎社会公众向执行法院提供其财产线索,并对有高消费、转移或隐藏财产、规避执行等行为的,进行举报。
执行案号:(2017)粤0607执2031号
立案时间:2017年6月23日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余细添
年龄:40
性别:男
身份证号码:440683197809290610
执行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2017)粤0607民初1268号民事判决书
尚未履行的义务: 赔偿款247536.02元、案件受理费2446元、执行费357元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的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
户籍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永丰村委会凤溪村七巷2号
案件来源:关于覃胜坤申请执行余细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粤0607民初126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依上述判决书,被告余细添须向原告覃胜坤支付赔偿款247536.02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2446元。因被告逾期未履行,经权利人申请,本院于2017年6月23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250550.72元,执行费为357元。在执行阶段,多次传唤拒不到庭,逃避履行赔偿义务。
联系举报电话:87270203、18818760165
联系人:杨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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