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买商业养老保险可以减税

近日,财政部、人社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

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

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指的是个人在购买商业保险后,可以在当月(年)计税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每月工资收入的6%或者1000元孰低者,按年算就是12000元/年。简单来说,买了这类保险可以延迟缴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