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捕鱼被抓

当前正是鱼虾蟹肥的季节,一些人竟动起了歪心思,他们利用自制和集市购买的麻鱼器进行非法电捕活动。针对这一现象,盐城响水公安和渔政部门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电捕鱼行为。

10月17日上午,响水县渔政大队接到响水县公安局六套派出所电话,称该所查获一起电捕鱼案件,要求将案件进行移交。

原来在10月15日下午2点左右,六套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查称在该辖区新条村有一50多岁男子正在用背包式电捕工具从事电力捕鱼。六套派出所第一时间出警并将顾某某当场抓获,对现场没收的1.5公斤渔货物现场放生。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和第三十八条相关规定,响水渔政大队执法部门对当事人顾某某进行依法处理,给予批评教育,罚款2000元,并没收非法电捕工具和渔货物。

顾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十分后悔,愿意接受处理,并主动将自己的行为作为反面教材进行宣传,提醒大家千万不要在从事非法电力捕鱼,不仅违法,还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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