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被通报!

潍坊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被通报!

临朐县各纪检监察组织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将查处的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潍坊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被通报!


龙山产业园张家辛兴村原首席代表庄坚,张家辛兴村原村会计张贞远违纪问题。2013年7月,张家辛兴村借“七一”之机,利用村集体资金向本村全体党员发放茶叶等物品,价值共计1350元。庄坚、张贞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城关街道殷家河中心村原党总支副书记、张勤家庄村原首席代表张世贵违纪问题。2017年3月,张勤家庄村未将土地承包费10万元记入村账,交街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直接发放给占地村民。张世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辛寨镇梭庄中心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梭庄村首席代表王永跃,梭庄村村会计王兴旺违纪问题。2017年1月,梭庄村未将收取的土地承包费50000元及时交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管。王永跃、王兴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沂山风景区南草山亭村原村会计季乐富违纪问题。

2015年2月,季乐富利用职务便利,将应发放给村民的齐长城租赁土地附属物补偿款和村集体土地租金共计2709.71元非法占为己有,用于其个人家庭支出。季乐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山旺镇乜家河中心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乜家河村首席代表朱洪德违纪问题。2013年至2015年,乜家河村借春节、“七一”之机,先后三次利用村集体资金向本村党员和村干部等发放茶叶等物品,价值共计3732元;2017年底,该村在统计上报小麦种植面积过程中,因审核把关不严,致使本村村民朱某某等3户虚报小麦面积5亩,冒领小麦种植补贴625元;2013年至2017年,该村通过虚列支出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共计20935元,用于村内其他支出。朱洪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加强压力传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密切联系群众、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政治任务。各纪检监察组织要始终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查办督办、问责追责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形成有力震慑,努力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群众满意的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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