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争取5.7亿元资金支持“大棚改”

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研究相关政策,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2018年共争取上级棚改支持资金5.7亿元,比去年增长55%,为全市“大棚改”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了资金保障。 今年我市新开工建设棚户区改造安置房23143套,是市政府向全市人民承诺办好的十件惠民实事之一。为完成该项工作目标,市财政局积极就我市保障房任务量、财政困难度等情况积极向上级汇报,获得了省财政厅的认可,并安排拨付我市棚改支持资金5.7亿元。为确保资金充分发挥使用效益,按照省财政厅要求,市财政局迅速协调各县(市)区财政局,在保障资金规范使用的同时,加快资金支付进度。截至目前,全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支出率达到99.5%,为全市“大棚改”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极大地鼓舞各县(市)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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