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下午,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公佈了
我省調整最低工資標準事項。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
我省自2018年11月1日起,
調整全省最低工資標準。
▽▽
調整後,月最低工資標準四個檔次分別調整至:1550元、1380元、1280元、1180元。
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同步調整,分別為:18元、16元、15元、14元。
淮北市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是1380元
濉溪縣的最低工資標準是1180元
在此之前是1350元、1150元
各增長了30元······
按照《安徽省最低工資規定》(省政府令第272號),最低工資標準不包括:
◆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
◆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
◆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個人依法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伙食、交通、通訊、培訓、住房補貼;
◆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一次性獎勵;
◆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的其他福利待遇。
快把這個最新消息
分享給你的親朋好友吧~
說說你工資有啥變化?
閱讀更多 淮北視窗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