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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今天截止,考試、招錄工作還要繼續緊張進行,參與“國考”工作或者已經參加報名考試的黨員,這條黨紀必須瞭解——《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九條明確規定,在考試、錄取工作中,有洩露試題、考場舞弊、塗改考卷、違規錄取等行為是違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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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規定適用於哪些人?——負責、組織考試、錄取工作的黨員,包括出題人員、試卷保管人員、監考人員、評卷人員、負責錄取的人員等 。另外,還包括參與應試人員中的黨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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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紀行為一:洩露試題。主要是指將考試的試題向考生或考生的家長或者其他人洩露,從而造成試題洩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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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紀行為二:考場舞弊。一是指監考人員在考場上向考生告知答案,允許考生抄答案或者考生之間互相抄答案,或者為其提供掩護;二是指參與考試的考生抄答案或者考生之間互相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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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紀行為三:塗改考卷。主要是指將考生的正確答案塗改為錯誤答案,或者將考生的錯誤答案塗改為正確答案,或者塗改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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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紀行為四:違規錄取。主要是指違反規定的程序和條件,錄用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或者使符合條件的人員不被錄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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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以上行為,怎麼處分?——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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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考”是關係國家未來和事業興衰的大事,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將真正合格的人才選拔上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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