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19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停牌。鉴于本次交易拟收购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独立第三方控制的相关资产,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2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程序。

2018年4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并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有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期的公告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继续对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拟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进行调整。鉴于市场环境变化,部分标的资产存在质押、冻结等原因,公司在充分分析、协商、论证的基础之上,决定部分标的资产将不再纳入本次重组交易范围,同时公司正积极与交易对方协商优化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本次重组方案重大调整及继续推进,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拟于2018年11月2日开市起复牌。

此外,鉴于目前上市公司存在的债务问题,公司拟同步推进债转股方案及资产剥离方案,一方面公司将积极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在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引入重组方及大股东让渡等方式实施债转股;另外一方面公司也将剥离深圳东方金钰网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及深圳市东方金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等与珠宝玉石主业不相关的资产,以进一步夯实公司的主营业务,降低公司的财务负担,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方案的变更,与债权人拟实施的债转股方案尚需各方协商确定,后续各项方案的推进与实施仍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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