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这次让肾都不够用了?我们想聊的是这个世界上只有敌人更懂你

今天凌晨,苹果在一年一度的发布会上一口气发布了三款iPhone,颜色越来越多,价格也越来越贵。

亮点不多,但也不是没有。

比较有意思的,是iPhone里新放入的A12仿生芯片。这款芯片是iPhone迄今最智能和强大的芯片,配备了新一代神经网络引擎,处理速度每秒可执行五万亿次运算。芯片的性能直接决定着手机的体验,A12仿生直接利用实时机器学习技术,在照片、游戏、增强现实等许多方面进行了落地的应用。

这一次发布的Apple Watch Series 4也加入了“全面屏”设计。它的健康功能似乎打动了不少担忧身体健康的互联网加班党,包括:测量心跳及异常提示、摔倒检测和SOS紧急联络以及生成心电图功能。使用者还可以随时将手指放上去检测,看到实时的心电图和心率,整个过程只需要30秒。已经取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电池续航力为18小时。

手表已经成为苹果的固定产品。这不禁让我们想起另外一个故事——苹果的老对手微软。

微软曾经在2004年就推出过SPOT手表,比第一代苹果表的面市早了十年。这款手表可以通过FM无线电副载波技术接收到新闻以及其它信息。“我们有过不错的体验,同时也学到了不少东西,”一位微软高层说道,“但是我们放弃得过早了,连比尔盖茨都热爱这一业余项目。”盖茨当时还称其为“手腕上的电脑”,但是最终这个项目还是在四年后的2008年被砍掉了。

几年后,苹果推出了这个产品,且卖得颇为不错。

电影《教父》中有一句台词——Keep your friends close, but your enemies closer——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要亲近你的朋友,更要“亲近”你的敌人。

真正的高手之间,也许隐隐都有一种惺惺相惜,他们的判断和决策往往很多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纵然竞争激烈,纵然立场不同、利益不同。正所谓英雄所见略同,往往是敌人更懂你的心。以下:


盖茨 V.S 乔布斯

很难再找出一对像乔布斯和比尔盖茨这样“相爱相杀”的CP,作为伙伴兼对手,他们以两种完全不同的风格建立了PC行业。

要说不同点,大家想必耳熟能详,乔布斯是控制狂,偏好系统的封闭及控制,并极其看重设计;盖茨信仰开放产品,而且并不非常关注优秀的设计。

乔布斯对微软的终极评价是:没有品位。盖茨则笑称“我愿意拿很多东西换取乔布斯的品味”,但他也曾吐槽作为一个人,乔布斯有一些古怪的缺陷。

这一切,都并不妨碍我们的论断,即“他们都是天才式的人物”,一举一动曾经改变了这个世界;他们是死对头,也是好朋友,对于互联网行业的看法也有很多共通之处。苹果和微软也先后推出各自的个人电脑、手机、平板电脑,你追我赶。

比如平板电脑的故事。

2010年1月27日,在美国旧金山欧巴布也那艺术中心,召开了苹果公司的当年新品发布会,乔布斯在会上推出的一款新产品在随后的时间里掀起了IT业的新一轮革命浪潮,它就是如今几乎人手一个的平板电脑——iPad。iPad以其便携灵活和强大的操作性得到了消费者的追捧与欢迎。乔布斯多年以前就预想到了iPad的出现,并且申请了专利,直到2010年技术成熟后,才发布了这件产品。对于iPad的诞生,盖茨是这么评价的:“我认为我们需要证明一下,即使乔布斯又一次让我们措手不及,但我们仍然可以快速做出反应,然后追赶并超越。”

但其实,微软并非对平板电脑没有前瞻的想法,盖茨曾在2002年就提出了平板电脑(Tablet)的构想。从微软提出的平板电脑概念产品来看,它是一种一款

无须翻盖、没有键盘、小型便携但却功能完整的个人PC。以触摸屏作为基本的输入设备。微软在同一年发布了XP系统,并且宣布了Windows进军平板电脑业的计划。

但是受当时硬件技术的制约,这个非常前卫时尚的计划,只获得了少数几个硬件厂商象征性的支持,他们推出几款产品后便偃旗息鼓,甚至连微软自己的操作系统也都逐渐放弃了平板电脑支持,这导致整个计划最终搁浅,微软没能全面开启平板电脑时代。

直到2010年,iPad的出现重新定义了平板电脑的概念和设计思想,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从而使平板电脑真正成为了一种带动巨大市场需求的产品。

吃了一亏的微软终于学会像苹果一样等待,等待那个合适的时机出手反攻。

2012年,在Windows8上市后,微软发布了第一代Surface Pro平板电脑,虽然比苹果iPad整整晚了两年之久,但是Surface Pro可与笔记本电脑相媲美的功能与性能使其迅速占据了相当大的市场份额,如今Surface Pro已经更新了多代,培养了一大批忠实用户。

失去了乔布斯的苹果公司并没有坐以待毙,同样看准了平板电脑在性能方面的强大潜力,在2015年9月的新品发布会上推出了iPad Pro。这款iPad性能是初代iPad的22倍,另配有指纹识别技术,以及触控笔和专属键盘等附件。

iPad Pro一发布,人们就发现它和微软的Surface Pro实在是太像了,它们的定位都是生产力工具,都以便携、性能强大、机身纤薄为卖点,甚至配备了同样的附件设备,以商务人士为目标用户。苹果与微软的平板电脑之战打得如火如荼,最终输赢尚无定论,但是这两家相爱相杀的公司无疑都是当下平板电脑革命的领导者。

无论果粉和Win粉怎么互相吐槽,也虽然乔布斯这个天才已经陨落,但我们仍然能感受到盖茨和乔布斯的惺惺相惜。乔布斯曾说很喜欢与盖茨合作,觉得盖茨很聪明,而且很有幽默感。而盖茨则这么评价乔布斯:“我很尊敬乔布斯,我们曾经一同工作。即使作为竞争对手,我们依然彼此鞭策。他说的话从来没有令我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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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尔 V.S摩托罗拉

正如罗马帝国的崛起是通过在布匿战争中打败原有的霸主迦太基而完成的,英特尔的崛起则是靠击败老牌半导体公司摩托罗拉而实现的。

上个世纪的信息革命成就了世界上最大的半导体公司英特尔公司,全世界一大半的电脑使用的都是英特尔生产的中央处理器。在三十多年的公司发展史上,能够称得上英特尔的对手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摩托罗拉。

如果说英特尔是一个初出茅庐的新人,那么摩托罗拉绝对是当年的业界大拿,坐拥丰富的资源,早在上世纪的六十年代其技术就已处于绝对领先地位。新手和成名已久的的“老江湖”同时看上了同一块蛋糕——当时还不发达的高端芯片工业,如计算机处理器就是两家公司的必争之地。

在八十年代32位微处理器的较量中,摩托罗拉68020处理器在技术和推出时间上完全占了英特尔80386处理器的上风,一时风头无两。然而这时,英特尔公司从外部得到了强援,不仅有IBM与之合作,并且由于IBM PC兼容机的普及,兼容机厂商全部使用英特尔处理器,使得技术上相对落后的英特尔反而占了更多的市场份额。仅仅十年,摩托罗拉便被迫彻底退出了微机处理器市场。

万事皆有因果,少年英雄战胜大侠的传说也是有原因的:

在业务上,微机处理器只是摩托罗拉半导体部门的一项业务,可是它对于英特尔来讲却是全部。英特尔是一家非常专注的公司,直到今天,它一直集中精力于个人微机的处理器上。

每一代产品的研发都是集中大量的人力和资金,每一次都是只能成功不能失败。这就像一把散线和一股绳,一把散线很容易被一股绳扯断。

因此,专注的英特尔最终把计算机处理器的业务做得很大很好,而业务多元化的摩托罗拉最后除了在微机处理器上败给了英特尔,在手机上又碰到了诺基亚,在信号处理器(DSP)上又失利于德州仪器(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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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虎 V.S 谷歌

截至2018年5月,美国搜索市场份额的占比是谷歌90.62%,bing 3.22%,雅虎则为2.09%。

而时间回到2000年,佩奇和布林创立的谷歌不过刚刚成立两年,这一年他们与 Yahoo 签约,为其提供搜索结果服务。2002年的雅虎似乎就意识到搜索的重要性了,这一年他们买了技术实力不俗的Inktomi(早期的搜索引擎,通过门户网站和目标站点向全世界半数以上互联网用户提供搜索结果),随后开始自行研发搜索引擎。

2003 年中,雅虎并购了Overture,掌握了关键且新颖的商业模式,这个模式可以说是谷歌Adwords的原形。两个公司终止合作后的两个月,谷歌上市,其生财工具Adwords因为使用了Overture的专利,还因此协商给了雅虎不少股份当作补偿。

2005年,技术评测显示雅虎的搜索质量不低于谷歌,在那年雅虎还曾称自己检索出来的网页是谷歌的两倍。

从这一点来看,无论是技术还是商业模式,雅虎其实很早就掌握了搜索技术的先机。Overture这一杀器也掌握在自己手上,然而这一手最终并没有打出来的好牌,之后却变成了谷歌赖以为生的主要商业模式。

所以有时候,最早去做和最终胜利并不是决然一一对应的事情——做对的事,任何时机都是好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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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ay V.S 亚马逊

eBay和亚马逊这两家著名电商公司,成立时间相隔不到一年,一个以卖旧货起家,一个以卖书起家,迅速成为美国人民趋之若鹜的购物平台。

两家公司都敏锐地认识到,仅仅做好手头上的业务并非长久之计,为了公司发展着想,它们不约而同转换了商业模式,形成两家大型电商平台。

成功转型后,eBay和亚马逊都将信用欺诈看做是亟需解决的问题,假货横行、顾客信息泄露,都有可能危害到公司的信誉和发展。eBay的应对之道是从支付手段入手,通过PayPal确认地址信息来防止诈骗的发生,即使是这样欺诈问题仍然层出不穷,因为eBay作为一个开放的买卖平台,仅仅控制支付手段并没有改变ebay模式的根本缺陷,即无法控制买卖双方的资金流动,因此很难根治网上商业欺诈。

为了解决相同的问题,亚马逊则用了不同的方法。在亚马逊开“商店”,所有的交易必须通过亚马逊完成。亚马逊会为顾客保守信用卡信息并且负责每一笔交易的顺利完成。它还会为每一笔交易买一笔保险,这样一旦出现了有意的欺诈行为和无意丢失商品,保险公司将支付亚马逊的损失。

你的对手与你遇到的问题,往往总是相似的。优秀的企业经营者,总是优秀的节奏大师,会预估问题,并执着地寻找更优的解决之道;亚马逊的后来,进一步告诉我们,更伟大的经营者,会主动重写企业的收入公式,扩展疆域,这是华丽的冒险,也是最激动人心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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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口可乐 V.S 百事可乐

这场角逐跨越了时间、距离与文化,以至于人们市场以“可口可乐派”和“百事可乐党”来寻找族群认同。

1886年,可口可乐诞生,秘方至今未公布;12年后,百事可乐诞生了。说到底,这两种糖水还是很相似。

两者的战争打了一百多年,有人发现当你去逛沃尔玛这样的大型超市时,能看到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在同时促销吗?相信绝大多数人的答案是不。 有人统计发现在连续的52周内,这两个牌子每隔一周进行促销,从不同时促销,也没有哪一周都不促销。

此前,这对争斗了一个世纪的生死对手同时出镜,在同一支广告片中互相呐喊。为了支持美国退伍军人就业,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决定暂时抛开恩怨,两家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同时出席了“美国企业伙伴”(ACP)组织的公益宣传活动,并录制了一则呼吁大家关注退伍老兵职业发展的广告。

两家CEO答应出席活动的理由也如出一辙:”如果对方愿意出席,那我也出席。“

百事可乐前首席执行官罗杰.恩瑞克曾说:

“两者的战争必须被看作一场没有硝烟的持久战。没有可口可乐的话,百事可乐不太可能成为一个富有创意、行动灵活的竞争者。可口可乐越成功,我们就必须更为敏锐。而在战壕的对面,我相信可口可乐的人会说,对于可口可乐公司今日的成功,谁的贡献都没有百事可乐多。”

竞争对手就像一台让你更为优秀的打磨机,可持续竞争的唯一优势就是来自于不断超越竞争对手的创新能力。


苹果这次让肾都不够用了?我们想聊的是这个世界上只有敌人更懂你


敌人,就像我们的一面镜子,完美的敌人就像另外一个自己——正如今年世界杯上,同一晚无缘大力神杯的C罗和梅西。C罗曾经在评价梅西时说到:“我看着他(梅西),不是把他当作一个敌手,而是一个让我变得更好的人;同样,我也让他成为更好的球员。”

角逐能催生伟大的故事,最伟大的角逐则催生最伟大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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