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行动」宿城公安“防盗,防骗”大课堂开课啦(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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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行动

「亮剑行动」宿城公安“防盗,防骗”大课堂开课啦(第二期)

为有效压降案件,严厉打击突出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持续保持全区治安大局稳定,宿城公安分局结合全区当前社会治安形势,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亮剑行动”。

工作重点

「亮剑行动」宿城公安“防盗,防骗”大课堂开课啦(第二期)

严厉打击入室盗窃、盗窃车内财物等多发性侵财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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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通讯网络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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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涉毒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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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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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套路贷”等涉黑涉恶犯罪

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群众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宿城公安全力以赴!市民朋友也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学习和掌握防范技能,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在之前推送的文章中,

宿城公安通过H5展播的形式,

分析了各类侵财警情的作案手段和规律特点,

向市民朋友介绍相关的防范常识。

今天,

我们给大家揭开“套路贷”犯罪的黑纱。

“套路贷”犯罪的基本特征:

一是制造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并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及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合同。

二是制造银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三是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要求被害人立即偿还“虚高借款”。

四是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

五是软硬兼施“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套路贷”案例分析:

借5万“滚”成572万,新债拿来还旧债

「亮剑行动」宿城公安“防盗,防骗”大课堂开课啦(第二期)

2015年4月,上海小伙儿寿某为了还信用卡欠款,找到了一家无抵押的小额贷款公司。

被害人寿某:我说只要借5万就可以了,但是他们跟我说写条子要翻倍,然后就写了11万翻倍条,跟我说是他们的行规。

签了合同后,寿某当天确实收到11万元的转账,但贷款公司立刻就让他把现金从银行取了出来,并拿走了其中的6万,当做手续费和保证金。没多久,仍然无力偿还债务的寿某,在这家小额贷款公司业务员的鼓动下,去另一家高利贷公司借钱。

被害人寿某:他们直接带我去银行走了56万的账,写欠条也是写了56万,剩下的再七扣八扣的话,到手8万左右。

经过所谓的平账和行规,寿某原本5万元的借款,变成了56万,利息也越滚越多,寿某不得已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找贷款公司,通过所谓的平账,加码借款金额,还抵押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子。

到2016年8月,寿某的欠款数额已经达到572万元,但实际上他拿到手的现金,不到100万元。

被害人寿某:威胁我个人,他知道我也不会怎么样,他们就开始威胁我父母,说什么老年人过马路小心,现在交通蛮乱的,言语上威胁我父母的人身安全。这种情况下也没法,只能按照他们说的去做。

随后,通过不断催债的第五家贷款公司的协助,寿某想办法将原本在父母和他自己三个人名下的房产,转到了自己单独名下,抵押给了这家贷款公司。

5万元的借款弄到倾家荡产,寿某终于醒悟这是个骗局,于是选择报了警。

“套路贷”犯罪的危害

“套路贷”犯罪的发展蔓延,不仅直接侵害被害人的合法财产权益,而且其中掺杂的暴力、威胁、虚假诉讼等索款手段又容易诱发其他犯罪,甚至造成被害人辍学、自杀、卖房抵债等严重后果,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

警方提醒

1、 贷款应到各类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不要轻信无金融从业资质的个人、中介、公司及其发布的各类无抵押、免息贷款等广告信息。

2、如不幸陷入“套路贷”骗局,要注意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要出于好面子等心理或在不法分子恐吓下一味地忍气吞声,甚至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走上“不归路”。如遭遇不法分子的电话恐吓、深夜拍门等暴力催收,要尽快报警,要注意保留双方往来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关键证据。

3、签订合同时,要对容易引起纠纷的还款时间、支付方式、利息等进行清晰明确的规定。如发现存在显失公正的格式化不平等条款,应拒绝签字,并提出交涉、要求修改;还款时尽量选择有迹可循的转账方式,并注意留言标明资金用途,如采用现金方式还款,要注意让对方及时出具收条,切忌“空口无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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