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70)安陆:成功办理“捕诉合一”第一案

2018/11/2(970)安陆:成功办理“捕诉合一”第一案

2018/11/2(970)安陆:成功办理“捕诉合一”第一案

10月30上午,安陆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案,我院侦查监督部员额检察官侯娟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这是自10月中旬《湖北省检察机关捕诉合一办案工作规程(试行)》出台以来,我院成功办理的捕诉合一第一案,它标志着我院捕诉合一办案机制从此全面推行。

2018/11/2(970)安陆:成功办理“捕诉合一”第一案

今年9月27日,安陆市公安局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严某盗窃一案。我院为提升办案质效,整合办案资源,积极稳妥推进捕诉合一改革,特指派原审查批捕此案的承办人、检察官侯娟办理此案。在公安机关移送严某盗窃一案卷宗的当天,侯娟即对证据进行了审查,次日对犯罪嫌疑人严某依法讯问、告知其权利义务,并于近日对其依法提起公诉。根据案情单一、被告人认罪的实际情况,我院向法院提出适用简易程序建议,法院予以采纳,在对严某盗窃一案开庭审理时,当庭对被告人严某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严某当庭认罪,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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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安剑 黄庆芬 雷子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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