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沿河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九次审委会会议

9月7日,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召开第九次审判委员会会议,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德慧依照法律规定列席,听取了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再审案件研究讨论过程。

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沿河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九次审委会会议

沿河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沿河自治县人民法院第九次审委会会议

会上,李德慧检察长全面听取了县法院承办法官对案件具体情况的汇报,并就该案的归责原则、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地发表了法律监督意见,检察监督意见获得了审委会的同意和支持,实现了对审判活动的有效监督。

李德慧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一是履行宪法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二是贯彻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三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希望并将努力推动检法两家形成良性的互动工作关系和长效机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共同维护沿河自治县的和谐稳定,共同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王进院长感谢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赞同检法两家建立良性的互动工作关系和长效机制,强调要充分认识到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对于法院公正司法的促进作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监督,按照司法责任制要求,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的研究讨论案件。法院更应该邀请检察长当司法工作的“诤友”,做公正审判的“益友”,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让人民群众看得到、体会到人民法院公正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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