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出新招」穩定基層人才隊伍

針對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性矛盾突出和高層次、緊缺人才引進工作需要,近日,市人社局印發《關於推進事業單位實施崗位統籌管理工作的通知》,出臺多項政策措施穩定基層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積極推動基層事業單位建立崗位統籌管理和動態調控機制。

允許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高崗低用”,即專業技術上一層級崗位有空缺,可視情調劑下一層級使用。對專業技術崗位超結構比例嚴重的事業單位,可採取“退二聘一”的辦法實施調控。對確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採取“一事一議”方式引進,可不佔相應崗位結構比例聘用,逐步消化過渡。

對現有鄉鎮事業單位在職專業技術人員中累計工作滿3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不受單位崗位結構比例限制,評聘相應專業技術職務;對實施“評聘分開”制度時期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資格5年未聘,或中級專業技術資格10年未聘、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到5年的,如相應崗位無空缺,可先聘用再逐步消化。

對在鄉鎮事業單位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學士)以上學歷(學位)高校畢業生,具有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而相應崗位無空缺的,可先聘用再逐步消化,聘用後5年內須在鄉鎮事業單位之間流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