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城拍案 · 第十二回
找到了便宜的供应商
卖完货怎么反而亏钱了?
同安的刘女士很纳闷
暗做记号、查看监控后
她发现了供应商的猫腻
而且不止一个供应商这样做!
猫腻究竟是啥?
检察官这就来揭秘~
案发经过
刘女士和吴先生夫妻在同安区经营一家杂货批发店已有13年。2017年10月下旬,他们开始向供应商林某(在逃)进货。林某派罗某送货,货物主要是可乐、红茶、绿茶、啤酒等饮料。
第一次收货时,刘女士发现这些货质量完好,价格还比市场价低,高兴地在送货单上签了字,并爽快地答应与其继续合作。
送货单一式三联,分别为白色、红色和蓝色,其中白色由店家留底。罗某撕走了蓝红两联后,把整本送货单交由刘女士保管。
罗某和刘女士约定,送货几次后,再让老板过来一起结算。每次结账,供应商林某拿来的蓝联上都有店家的签名,且与白色底单的数据一致。
刘女士没怀疑,每次都按照送货单进行结算。结算之后,林某就当面撕掉送货单据,表示账目已清。
进货成本低了,原本应该是利润会变多,但几个月后,刘女士把店里的货卖完,却发现亏损了不少。
调查
为了调查清楚杂货批发店亏损的情况,2018年5月25日,刘女士开始在送货单上做记号,她发现送货单被做了手脚。
查看监控后,刘女士和丈夫发现,罗某经常在送货后趁着他们不注意,调包送货单本子。
漫画/刘哲姝
发现真相后,刘女士再次订货,在罗某送货来后立即报警,罗某在现场被警方抓获。
据罗某供述,他和老板林某合伙,从其它批发商那里高价进货,再以低价卖给刘女士,为的就是博取刘女士的信任,再通过伪造、调包送货单据的手法进行诈骗。
他除了送货以及调包送货单本子外,还会模仿店家的笔迹在送货单据上签名。
结局
经调查,仅在今年4、5月份,罗某就用伪造送货单据的手法作案9次,诈骗金额达到30250元,其中未结款项为6400元。
检察官认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钱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案发后,罗某免掉刘女士未结货款4万余元,其家属帮其退赔钱款15万元,取得刘女士的谅解。
刘女士在查看监控还发现,不仅罗某伪造送货单诈骗,另外一个供应商曾某(另案处理)也用同样的手法对她进行诈骗。
案发后,曾某赔偿货款金额45000元以及免除未结款10970元,取得刘女士谅解。
检察官有话说
检察官提醒,商家在日常经营中,首先要提高警惕,其次要做好账目管理,既方便自己对账,也能堵住伪造送货单据诈骗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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