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過世,養女的戶口已經遷出去了,養女還有資格繼承土地和宅基地嗎?

涼緣699


父親過世,養女的戶口巳經遷出去了,養女還有資格繼承土地和宅基地嗎?

沒有資格。

農民最關心的便是:如果家裡老人去世後,土地和宅基地是否能夠繼承。

按照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15條規定,農村耕地承包是以家庭為單位,家庭單個成員死亡,由其他成員繼續承包經營,承包家庭整體消亡,土地由村集體依法收回。

大家都知道,農民享有耕地和宅基地的使用權,所有權依然歸村集體所有,不是農民私有財產。所以,從嚴格意義上來講,農村宅基地和耕地不屬於繼承的財產範圍。農民常說的繼承,其實就是在承包期內是否可以繼續享有使用權利。

在題主所提的這個問題中,僅管家中只有你和父親兩人,由於你的戶口巳經從家裡遷出去了,你巳經不是這個家庭戶口中的成員,也失去了村集體成員的身份。當你的父親去世後,你父親這個承包家庭巳經整體清亡,你巳經沒有資格繼續承包經營父親原來承包的土地,土地會被村集體依法收回。

父親生前所享有使用權的宅基地,由於你的戶口巳經遷出,也巳經失去了繼續保留使用權的資格。但你可以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但不得翻新重建,房屋消亡後,村集體依法收回宅基地。


葉公來幫忙


誠邀回答:由於時間關係,不能按時作答;請諒解!首先要糾正的是土地和宅基地不存在繼承一說。土地和宅基地都是屬於集體所有,而不是私有財產。所以在土地方面,我們都只有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權!也就是說,農村承包地不是承包人的私有財產,我們只能享有承包地在管理、使用和收益所帶來的權益。即:土地所有權是國家或者是村集體。

在第二輪承包執行之後,土地政策都是秉承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原則。如果是在承包期間父親過世的話;如果當地村委沒有讓你交回,你可以繼續承包。因此,在承包期間子女不但可以繼續承包父親承包的土地,而且還可以轉包土地;但是一定要經發包方同意。也就是說,在承包期內父親去世或者沒有能力耕種,作為子女;如果所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還可以將土地轉包給他人耕種,但不能獲利,直到土地承包期到期,村集體收回!如果村集體組織不同意的話,由於你不屬於該村集體成員,父親去世後;直接收回土地也是合情合理。所以對於這個問題,它沒有準確的一個定義!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是前提條件。但對你父親所遺留下來的房屋,那是私人財產,那是肯定可以繼承的。不管你戶口是否在本村;也不管你是否是農業戶口,房屋都是可以繼承的。但是宅基地還是屬於村集體所有,而不是你私人所有。就連本村成員都不例外!由於你不是村集體成員,如果房屋時間久、發生倒塌的話,你不再有宅基地使用權。因此,宅基地最大的特點就是:本村集體成員具有永久的使用權;就算房屋重新返修,只需要申請即可;而非本村成員就沒有申請的資格。所以非本村成員在宅基地問題上只是暫時性!

溫馨提示: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賣給本村成員,從而獲得報酬!





鄉下庭院


我國《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由此可見,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在繼承上養子女的權利義務和親生子女等同,因此對於養父的合法財產,養女是享有法定繼承權的。而且,戶口是否遷出並不影響其繼承權。

另外,根據《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實行一戶一宅原則,只有本集體內部成員才有資格申請宅基地。因此,遷出戶口的養女已經不屬於本集體內部的人員了,也就沒有資格申請本村的宅基地。只享有對宅基地上的附著物法定繼承的權力。


北京冠領律師事務所


父親過世。養女可以不可以繼承宅基地和土地。從兩個方面回答首先,土地法規定在承包期內。不得隨意收農民的土地,農村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各個地方。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尊重大多數村民的意見。大穩定小調整。你的戶口已經遷出在調整範圍內。您的土地無償由體經濟組織收回。集體土地沒有個人。繼承權。







小太陽152603110


宅基地本身是不可以繼承的。

宅基地的繼承,實際上是指宅基地使用權的繼承。因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失去而失去,在不同農民個體之間不能流轉。

但在特殊情況下,根據“地隨房走”的原則,繼承人對宅基地上所建造房屋的繼承會導致其對宅基地使用權的繼續。這是具體執行國家行政法規的結果,而不是繼承的結果。


用戶105458442700


土地沒有續承一說,房產按理可以續承,現在很不說理,房產面積是集體所有不能續承,可房子可以,這就說明這房子得用鐵製造萬古千秋,房下的土地也就跟房子走萬古千秋,可以續承,也可以賣鐵房,也有人買。


i許許如生


一,土地不存在繼承,養女只要在二輪延包時和養父都分的了土地,養女的戶口又沒有遷入設區的市,那麼養女就可以繼續耕種,並享有收益權。不需要繼承。

二,宅基地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房屋是可以繼承的。


禁海期去打魚


房屋是還可以繼承呢,只要是他當時辦理了收養關係,就是和正常的子女一樣,但是宅基地的繼承權沒有了。但是根據國土資源部規定不影響辦證,就說現在這個繼承關係完全可以辦理到這個養女名下,有無這個戶口,沒有任何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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