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假证、超载:罚款9000,拘留15日

10月29日,德惠交警大队直属一中队“治理货车超载小组”在国道102线执勤。当天22时30分,治超组1149公里处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辽PA9548棕色解放重型仓栅式货车涉嫌超载。经查驾驶员佟某,辽宁省兴城市围屏乡人,经称重辽PA9548重型仓栅式货车总质量为59560千克,涉嫌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

无证、假证、超载:罚款9000,拘留15日

在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民警通过微机对驾驶人信息进行核对时,发现该驾驶员佟某的驾驶证证芯编号与该驾驶证编号不符。该驾驶员存在使用假证嫌疑。在民警对驾驶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驾驶证证芯编码与微机中不符证明该驾驶员驾驶证属于假证,为证明这一点,一中队中队长带领民警和该驾驶员佟某来到交警大队进行信息比对查询,把证据落到实处,后经过车管所查证对比,终于发现了线索,该驾驶员身份证为伪造身份证,驾驶证是套用其哥哥的驾驶证,后经驾驶员佟某交代,驾驶证、身份证以及货运从业资格证都是在辽宁兴城找某办证中介套用哥哥驾驶证信息,用自己照片做的假的机动车驾驶证。自己利用假证曾多次蒙混过关,一直抱着侥幸的心里。终被识破,落入法网。

无证、假证、超载:罚款9000,拘留15日

驾驶员佟某对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和使用伪造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机动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50%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以上违法行为共处以罚款9000元,记12分,并处15日拘留处罚。

审核:刘德惠

监制:于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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