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我县城区将实行停车收费管理

点10月30日,县公安交警、城管局等部门对城区内没有划停车位的区域进行位置测量和补划,并进行标号,标志着城区停车收费即将启动。

停车收费:我县城区将实行停车收费管理

据了解,针对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阻碍交通等行为,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影响市民通行、影响市容市貌等问题,为了合理利用我县公共停车泊位资源,提高我县城区停车泊位的周转使用率,有效缓解城区“停车难”与交通拥挤等突出问题,我县决定在城区实行停车收费管理。

停车收费的公司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标准由物价局核准,管理由公安交警收费公司和城管局组成联合巡查组进行管理,作为职能部门我们对停车收费管理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将引导车辆规范有序停放 对不规范车辆进行劝导。

停车收费:我县城区将实行停车收费管理

特勤中队长 彭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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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收费:我县城区将实行停车收费管理

据了解,机动车停车区收费标准为:15分钟(含)内免费停放;6小时(含)以内收费2元,超过6小时收费3元。在规定收费时段内,停车6小时以上并超过次日0时,从次日起按前述标准再次计价收费。执行任务的军警车、救灾抢险车、救护车、环卫车、邮政车等特种车辆免费停放;残疾人驾驶残疾人专用机动车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免收停车费的车辆实施免费停放。收费时段为每天8:00—20:00。

记 者:李坤宇 龚静茹

编 辑:牟玉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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