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限高杆「殺人」慘案深度揭祕 13歲生命隕落另有隱情!

新餘限高杆“殺人”慘案深度揭秘 13歲生命隕落另有隱情!

近期,在網上流傳很廣的一段視頻,視頻中,一名男孩乘坐轎車時不顧危險地身體探出了天窗。隨後,身體伸出車外的孩子直接與限高欄杆發生碰撞,發生意外。

新餘限高杆“殺人”慘案深度揭秘 13歲生命隕落另有隱情!

這場悲劇,發生在新餘市,據瞭解,這名13歲的男孩撞上限高杆後當場死亡!悲劇的發生令人心痛!那麼,事發當時,到底是怎麼回事?駕車的司機為何沒能阻止悲劇發生?奪去男孩生命的限高杆有多高?又是被誰安放在這條道路上的呢?都市頻道晚間800記者對這場慘劇進行了調查。

新餘限高杆“殺人”慘案深度揭秘 13歲生命隕落另有隱情!

記者來到新餘市,根據網絡(流傳)消息,事故發生在新餘市渝水區的經開大道、位於良山鎮八百橋村委裡元村路段,找到了慘案當中的限高杆。

在事發的經開大道上,這是一條雙向四車道的公路,主要連接新餘城區與良山鎮片區,開了一會兒之後記者發現,這條路非常寬闊,但是路上行駛的車輛卻很少,在路邊可以看到限速六十公里的指示牌,在一些特殊的路段會有限速四十公里的標誌,記者在行駛過程中卻發現,從記者身邊經過的車輛大多遠遠地超過了限定的速度。

前方裸露的山體位置,就是事發的限高杆所在的位置,這個限高杆非常的矮,不仔細看的話還真難看到,限高杆在一個拐彎的路段,拐彎之後不久就出現,如果對這個路段不熟悉的話,很容易就撞上去。

10月28號下午五點左右,從良山鎮返回新餘城區的13歲男孩鍾某,乘坐汽車時將身體探出汽車天窗,行經這裡時撞在了這根限高杆上,當場殞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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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限高杆橫跨了南北兩股車道,但是在由北往南的方向卻留出了一道口子。這根限高杆的材質應該是鋼製的,形狀有點像廢舊的鐵軌,上面塗了紅白兩種比較醒目的顏色,但實際上,從我們剛剛由南往北開過來尋找這個限高杆的時候,直觀感受到這個顏色似乎並不是那麼醒目,至於限高杆的高度上面標誌的是限高是兩米,記者帶了一把卷尺,進行實際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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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記者測量的結果來看,限高杆的高度大約在兩米一左右。在限高杆的頂端一處,依然依稀可見碰撞殘留的死者毛髮。那麼,這樣一條寬闊的公路,為何會設置約兩米的限高杆呢?駕車的司機又為何沒能及時避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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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在距離限高杆往南大約100米的地方,這個地方正好是一個彎道,更巧合的是,在彎道的內彎處有兩座小山坡,小山坡不是很高,但由南往北的車輛行經彎道時,卻正好被這兩座小山坡擋住了往北的視線,而以記者剛剛從南往北開過來的直觀感受來看,兩米高的限高杆正好在被遮擋的視線下。

根據視頻拍攝者的描述,將身體伸出天窗的小鐘乘坐疾馳的汽車撞上了限高杆,當場身亡!事實上,近些年,國內各地發生過多起限高杆傷人事件,但是那些限高杆卻都高於兩米。那麼,這根兩米高的限高杆到底是誰設置的?又有誰該為小鐘的死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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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現代快報報道,開車的是新餘市渝水區良山鎮中學的袁老師,他是孩子父母的好朋友。良山鎮中學的校長透露,男孩家長原來也是良山中學老師,後來調到新餘某體校當教練。

事發當天是星期天,他們四五個家庭相約到外面去玩,上午去看花海,中午去水庫吃便飯,下午一起回城!事情發生的時候,孩子的父母在另外一輛車上。男孩更喜歡和袁老師相處,便坐在袁老師的車上!為避免觸及當事人的傷痛,記者沒有去打擾他們。而在事發現場的採訪過程中,記者發現,有不少大貨車在開到這根兩米高的限高杆前時,最終選擇了掉頭。在限高杆的旁邊,有著一家伐木場,限高杆的設置,會不會與他們有關呢?

李師傅在伐木場工作,他與駕車的袁老師既是鄰居,也是曾經的同學。悲劇的發生,讓袁、鍾兩家人都陷入了悲痛當中難以自拔,在他看來,導致悲劇發生的這根限高杆其實早就應該拆除了。

李師傅回憶說,其實早在悲劇發生前,就已經發生過多次過路車輛刮碰限高杆的事了,就在事發前幾天,就曾發生過一起貨車撞限高杆的事,只不過都沒有這次這麼嚴重。

更讓李師傅他們不能接受的是,這根限高杆並沒有設置在經開大道的起點,反倒是設置在中間的位置,而在道路的起點,也沒有安裝警醒提示標誌,導致很多大貨車都是開了幾公里後才發現前方限高,但是想要掉頭已經十分困難了。

李師傅告訴記者,其實,在經開大道往南終點位置還有一根限高杆。記者隨即前往查看。

記者從事發的限高杆從北往南我們走了大約五公里,同樣發現了一根限高杆,而這根限高杆無論是材質還是其他方面都與上面發生事故的限高杆沒什麼區別,唯一不同的是,在這邊設置了這樣一些標誌,道路未竣工驗收,禁止貨車通行,在後面也有嚴禁貨車通行,違者後果自負。

那麼,兩根限高杆到底是誰設置的?新餘市渝水區經開大道上設置兩米高的限高杆是否合規呢?


新餘限高杆“殺人”慘案深度揭秘 13歲生命隕落另有隱情!



在經開大道最南端的終點也就是第二根限高杆的旁邊,記者發現了一塊農村公路管理養護公示牌,上面標註的管養單位為新餘市袁河經濟開發區。根據2015年12月1日起實施的《江西省公路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縣(市、區)人民政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可以在鄉道、村道的出入口設置必要的限高、限寬設施,但不得影響消防和衛生急救等應急通行需要。不過,從現場情況來看,一般消防車輛也是無法通過這個兩米的限高杆的。

那麼,這兩根僅有兩米高的限高杆會不會是新餘市袁河經濟開發區設置的呢?

記者向當地路政和交警瞭解該限高杆的設置方情況,均沒有得到準確答覆。而在採訪過程中,李師傅告訴記者,這兩根限高杆,並不是相關部門安放的。

李師傅說,據他了解,經開大道分成了兩段施工,兩根限高杆之間所含的路段歸屬一個老闆建設,但不知因為何種原因,該路段一直未竣工驗收,工程款也一直沒有結清。他猜測修路的人因賬款沒有結清,為了避免大車過路,對路面有所損害,所以設置了限高杆。

到底誰該為悲劇負責?


李師傅所言是真是假,我們目前不得而知。悲劇已經發生,不少人痛心的同時也在追問,到底誰該為悲劇負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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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採訪了兩位律師,兩位律師均表示,死者和駕車的司機都需要承擔一定責任,至於具體責任的劃分,還有待交警部門的結論。

悲劇發生後,不少網友惋惜小鐘命運的同時,也對視頻的拍攝者議論紛紛,那麼,視頻的拍攝者是否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呢?

歐陽林律師告訴記者,後車司機包括乘客他是沒有義務去提醒或者制止前車危險行為發生的,他是沒有責任去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但是從道德上來講值得商榷,因為他知道鍾某可能會碰撞限高杆,他沒有采取任何措施去提醒或制止危險行為的發生。

王惠律師表示,當別人的生命受到威脅的時候,我們應該主動地去施以援手,如果拍攝者提醒了前車有限高杆,孩子這樣站著是有生命危險的,也許就可以避免這個悲劇了。

那麼,兩米高的限高杆是否合乎規定,設置限高杆的主體是否應當承擔責任呢?

律師向記者講解道:法律規定對公路上面淨高是有要求的,一般來講一級公路可能要求有個五米限高,二級三級可能有四五米的限高不等的。如果它是一級公路的話它的限高杆只有兩米的話,可能是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作為設置部門主管部門有可能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

不過,公路作為重要的公共基礎設施,是肯定不允許個人私設限高杆!如果導致慘劇發生的限高杆真的是因為道路施工方未結清工程款而設置的,那麼,不管限高杆的高度如何,違規設置者都應當承擔重要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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