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郭炳湘600亿遗产背后的秘密——大陆富豪财富传承启示录

助理:许佳兴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2018年10月20日,香港十大富豪之一、帝国集团主席、新鸿基地产(00016.HK)前主席郭炳湘先生在医院病逝,享年68岁。郭炳湘是香港传统房地产豪门新鸿基郭氏家族郭得胜的长子,也是多年来郭氏家族豪门宫斗剧的主角。正因如此,坊间有媒体认为,郭炳湘的辞世或许会使得郭氏的豪门恩怨正式落幕;然而,更多的吃瓜群众表示,郭炳湘辞世没准会引起新一轮的家族争产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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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复杂的财富传承案例

郭炳湘的财富帝国非常庞大,不仅遍及中国大陆和香港,也延伸到了美国和加拿大等国家;不仅涉及到信托财产,也涉及到上市公司股权;他有着诸多的继承人,且家族成员内部矛盾重重……最重要的是,郭炳湘没有提前规划安排身后事,导致他的财富传承复杂程度堪称中国之最了。郭炳湘遗产继承案,其实是典型的中国高净值人士复杂财富传承局面的缩影,毫无疑问对中国的高客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作为中国知名的私人财富管理律师团队,我们今天就来一一向大家揭晓郭炳湘家族财富传承的背后的秘密!

秘密之一

谁是郭炳湘的合法继承人

请各位先看看下面的郭炳湘家庭成员图表。据媒体报道,郭炳湘没有留下任何遗嘱就撒手人寰了。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根据香港现行有效的《无遗嘱者遗产条例》,配偶和子女都在世时,二者均为法定继承人,父母及兄弟便无权继承了;按照《无遗嘱者遗产条例》第4条第3款的规定,除非土地财产外,其他财产中的一半由应妻子李天颖继承,剩余一半则应由郭炳湘的子女以法定信托的形式持有。

也就是说,妻子李天颖,儿子郭基俊、郭基浩,女儿郭蕙珊都有法定继承权,这与中国大陆的继承法还是有一定区别的。那么,这是不是意味着郭炳湘的母亲和红颜唐锦馨无法对其财产主张分割了呢?事情没有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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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炳湘家族成员关系图)

有媒体报道,陪伴郭炳湘多年的红颜唐锦馨可能会出面争夺遗产,难道香港法也赋予她什么权利了?红颜唐锦馨是没有权利“继承”郭炳湘的600亿元遗产的;但是,既然其有意争夺遗产,总得找个法律依据吧?根据香港法例第481章《财产继承(供养遗嘱及受养人)条例》第3条b款,若郭炳湘生前一直长时间供养唐锦馨,女方亦有长时间供养的证明,则可向法庭申请“合理经济供养”,从郭遗产中拨出相关款项,以继续获得供养。这样看来,唐锦馨确实有放手一搏的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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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炳湘(左)及妻子李天颖(右),中间为郭老太

在中国大陆,我们律师处理最多的是,富豪身后可能还会有非婚生子,这样的孩子依据中国大陆法律也会是他的法定继承人,而且大部分非婚生子尚未成年,大陆《继承法》规定,即使死者留下遗嘱,也是必须为非婚生子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最重要的是,所有的法定继承人还必须一起到公证处去办手续,就遗产继承事项达成一致的继承协议,由公证处再出具新的公证书,此后才能凭公证书办理遗产的过户更名……

秘密之二

新鸿基的股权和信托权益能顺利传给继承人吗?

其实,各位看客最关心的问题之一,莫过于郭炳湘持有的新鸿基这家上市公司的股权到底应该传给谁了。事实上,郭炳湘在新鸿基地产集团里的利益主要有两部分,一部分是他本人去世时持有新鸿基7.29%的股权,还有一部分是他本人曾经作为新鸿基股权信托的受益人,这两部分如今还是不是遗产呢?接下来,我就分开来给大家剖析一下。

第一部分:郭炳湘本人直接持有的新鸿基集团的股权继承

新鸿基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做了规定,只有合法的遗产代理人才有权取得(继承)新鸿基的股权。以下截图来自于新鸿基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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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遗嘱认证及遗产管理条例》第25条规定,遗产代理人可以为一人至四人。如果郭炳湘的妻子和三个孩子都想取得新鸿基股权的话,他们首先得获得遗产代理人的身份;只有这样,他们才能按照新鸿基公司章程的规定继承新鸿基的股权。这时问题就来了:郭炳湘没有留下遗嘱,家庭中就股权继承份额会达成一致意见吗?没有指定遗产代理人,四个继承者能够和平的推选出遗产代理人吗?如果部分家庭成员直接继承了股权,如何给其他家庭成员补偿折价?这个问题就像一个隐形炸弹一样,一旦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继承者们的争产纠纷。

第二部分:放在信托里的股权信托受益权能否继承?

新鸿基公开披露的股权结构显示,汇丰信托持有新鸿基地产33.84%的股权;在该信托中,已逝的郭得胜是委托人,邝肖卿、郭氏家族成员及其后代是受益人,邝肖卿同时是信托保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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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媒体曾报道过,“郭炳湘及其家人”享有15%的信托受益权,但在2008年郭炳湘之母取代其新鸿基的控制人之后,这一家族信托的受益人之一,“郭炳湘及其家人”就变成了“郭炳湘的家人”,郭炳湘失去汇丰信托的受益权了。这一变化会影响郭炳湘的遗产继承吗?当然会啦。 事实上,郭得胜作为委托人、汇丰信托作为受托人、郭炳湘家人作为受益人这种信托架构安排,目的是越过郭炳湘,将一部分新鸿基的股权及收益提前传承给三代继承人,背后的学问可大着呢!在新鸿基股权信托的安排下,装入汇丰信托的股权早就不是郭炳湘的遗产了,郭炳湘的信托受益份额也直接给到了其子女,这种安排应该是郭母平息当年郭炳湘争产纠纷的谈判筹码之一,真是妙哉。这正是家族信托的典型功效,中国大陆高客可以利用信托对受益人设立一整套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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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氏家族信托架构图)

现在,中国的很多企业家也开始尝试通过家族信托的方式传承财富了。根据我国的《信托法》:只要委托人不是唯一的受益人,在委托人死亡后,信托财产就不会变成遗产;信托受益人死亡时,信托受益权也是可以继承的,当然,信托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王芳律师团队不仅帮助客户设立了资金家族信托,而且成功的实现了在大陆将企业股权装进信托,实现家族企业财富传承,信托受益权的归属是可以灵活调整的。

秘密之三

媒体报道的郭炳湘600亿遗产是真是假?

首先,王芳律师团队经过研究,发现这个数字还是有点问题的。郭的遗产主要分成两部分:

1、新鸿基和帝国集团的股权

郭炳湘的商业版图可谓非常之广了,其不仅持有上市公司新鸿基7.29%的股份,还通过新鸿基间接持有了其他三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数码通、新意网、载通国际)。光是新鸿基这一块儿版图,就为郭炳湘带来了约213.31亿港元的身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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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鸿基帝国的基本情况)

除新鸿基外,郭炳湘2010年一手创办了帝国集团,并在2015年通过帝国集团投资了联想控股和中国金茂等港股上市公司;加上在其他领域的投资,帝国集团的投资额总计超过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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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正如上面文章分析到,郭炳湘原来在汇丰信托里拥有的新鸿基地产股权信托受益权已经不再是他的遗产了,因为已经将信托受益人变更为他的家庭成员了,他本人不再享有信托受益权,所以这部分本来是价值巨大的企业财产利益,却不属于郭炳湘的遗产,信托财产是提前已经分配好的财产了。

2、其他财产

除了以上财产外,公开信息显示,郭炳湘单在北美地区的房产和物业投资也高达约16.5亿美元(合115.5约亿元)。当然,不可避免的,他也很可能自己持有或通过他人代持除了房地产及公司股权之外的其他资产,如私人的金融理财产品、贵金属、豪车名表、古玩字画等。不过,郭炳湘的主要财富仍来源于公司股权和不动产,光是这两部分财产就已经高达400多亿了,这种财富布局和大陆的企业家简直如出一辙。加上其他我们不知道的隐形财富,郭炳湘的遗产虽然很可能不足600亿元,但高额遗产不是空穴来风。

秘密之四

财富传承的“超级国际化”

郭炳湘的公司和房地产蓝图遍布中国大陆、中国香港、美国、加拿大和BVI等多个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地区有风格迥异的法律制度。这对于郭氏的继承人来说,绝对是件头疼的事,因为这意味着在不同国家的财产,要按照不同国家的法律程序来走一遍,搞不好会在十个国家,请十个以上律师团,开辟诸多区域条线慢慢走程序来继承。

对于郭炳湘所拥有的不动产继承来说,国际私法规则通常会要求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也就是说,房地产在哪个国家,那么就适用哪个国家的法律解决房地产归属争议。比如说,如果郭炳湘个人在大陆持有不动产,他的继承人就需要按照大陆的法定继承权公证的程序来办继承,这又是一个复杂且漫长的过程。他的继承者们不仅需要按照内地的要求准备死亡证明、房产证明、婚姻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还需要将所有材料在中国司法部认可的香港公证处进行公证,在香港公证完毕之后,还要拿到大陆的公证处再进行审核,办理继承权公证流程,公证手续都走完了,才有可能到大陆的不动产登记处办理继承过户,手续可以说是非常之繁琐了。

秘密之五

如此巨额的遗产,郭炳湘为什么没有遗嘱?

最后,我们大胆猜测一下,这么庞大的财富帝国,这么复杂的财富传承事项,郭炳湘老先生怎么就没有立遗嘱呢?我们认为可能有几下几点原因:

第一,郭炳湘的母亲还健在呢,他自己也才六十多岁,根本就没觉得自己已经上了年纪,到了该考虑财富传承的阶段;

第二,2018年8月晕倒送医院救治后,郭炳湘一直陷入昏迷状态。到20日中午约12时,家属同意为他拔喉,郭炳湘突然去世,根本没有来得及设立遗嘱;

第三,也有一种可能是,虽然没有遗嘱,但是郭炳湘早已通过与兄弟争产的前车之鉴,事先通过家族信托等秘密方式安排好了财富传承事宜,并在帝国集团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有意安排儿子接班,只是没有对外公布而已。

结语

财富传承,重在未雨绸缪

回过头来看大陆,没有做好财富传承安排便撒手人寰的富豪不在少数,山西著名的“焦炭大王”阎吉英、云南富豪郝琳等在发生意外前均未对财富传承做任何安排,结果导致家人之间发生遗产继承连环案;有时候,就算有了遗嘱,也不一定能完全避免家族内斗和争产的悲剧,龚如心、霍英东、王均瑶等家族的豪门恩怨便足以说明问题。如果发生类似郭炳湘的悲剧事件,后人继承财富费时费力不说,搞不好还伤了亲情,影响企业运营。事实上,将财富传承提前安排妥当的中国企业家屈指可数;殊不知,早作并做好财富传承安排,才是避免家族内部纠纷的终极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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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律师团队这些年来重点研究中国企业家的财富传承体系,目前已经通过成功案例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操作方法,我们把这套财富传承体系分为三大分支:第一支——家族经营性产业的传承(主要是指家族企业及股权投资);第二支——家族非经营性产业的传承(主要是指家族拥有的不动产、金融资产、艺术品、古董、海外房产及金融资产);第三支——家族精神的传承(主要是指家族宪法及家族委员会、家族办公室),这三大传承体系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闭环,且彼此之间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王芳律师团队已经有了不少的成功案例,希望我们在未来的岁月里能够帮到企业家,实现家族财富顺利传承,促进民营经济健康持续的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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