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隆县莲城街道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贵州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促进办法》

10月9日晚上,莲城街道组织政法委、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社保等部门学习了《贵州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促进办法》、《贵州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促进办法》以“就业安置”为核心,以“阳光企业”为载体,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就业安置、融入社会”四位一体的社区戒毒社区康复“阳光工程”的新模式,建立了一批“阳光企业”、“阳光家园”,安置了一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使他们回归社会后,有业可就,有事可干,有固定收入,促其找回自我、树立自信、融入社会。有效破解了戒毒康复人员就业难、戒断难、融入社会难的问题。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有稳定收入、有固定住所,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和工作。

晴隆县莲城街道组织全体干职工学习《贵州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人员就业促进办法》

通过实施科学管理的措施,集服务、管理、就业、治疗、康复、教育、挽救、回归于一体,将戒毒与康复结合,就业与回归结合,管理与服务结合,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阳光企业”成为“建在家门口的戒毒所”,有效地防止了戒毒康复人员接触毒品,从而降低了戒毒康复人员的复吸率,破解了巩固戒断难、复吸率高的难题。复吸率降低同时萎缩了毒品消费市场,遏制了社会面吸毒人员的增长,减少了对社会的危害,实现了“禁吸戒毒”工作由惩治强戒向治疗康复、由治标不治本的恶性循环向标本兼治、良性循环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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