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暖气跑水淹坏电梯,装修公司:物业未提醒试水

家中装修暖气跑水淹坏电梯

装修公司称物业未提醒试水拒赔

法院:有证据装修公司存过错赔偿1.5万元电梯维修费

生活报讯(记者孙海颖)装修未装暖气,赶上小区供暖试水,家中意外跑水,公用电梯被浸泡、受损。物业要求业主和装修公司赔偿,业主认为跑水是装修公司人员疏忽,装修公司认为物业没有通知业主试水,拒不赔偿。近日,大庆高新区人民法院判决装修公司赔偿物业维修费1.5万元。

2017年8月份,赵女士和一家装修工作室签订了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书,约定该家工作室为赵女士的新房进行装修。装修期间,物业打电称,她家的暖气跑水了,把电梯给泡了。赵女士联系装修公司得知,暖气跑水是因物业试水,但装修公司不知道,没有及时关闭暖气阀门,自己家被水淹了不说,还把该单元的电梯及监控设备也给泡了。事后,物业先行垫付了电梯的维修费用。随后,物业找到赵女士要求承担电梯维修赔偿责任。赵女士则认为,暖气跑水是在装修期间发生的,应由装修公司承担责任,但装修公司却以物业试水之前未告知为由,拒绝赔偿,为此,三方僵持不下。最终,物业公司将赵女士和装修公司一同告上法院。

庭审中,物业公司出示了小区公告栏的照片证据,证明已在试水前向全体业主告知试水一事,并提交了电梯因泡水损坏产生的近2万元维修等花费票据。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证据清楚,被告在装修过程中造成暖气跑水,致使原告负有管理责任的电梯及监控设备损坏,原告为此支付了维修费用,被告装修工作室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计算,原告损失共计1.5万元,被告装修工作室应予赔偿;对于超出的部分损失,因证据不足,故不予支持。

关于原告主张被告赵女士应承担责任的诉讼请求,因装修工作室具有从事室内装修的相应资质,原告未能举出证据证明赵女士在选任或指示装修工作室的过程中存在过错,故对该部分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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