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工商局驻村工作队 调处一起草原奖补款“失窃”案件

长城网讯(李莉 廉莙)河北省工商局驻李泉窝铺村工作队在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城镇工商分局的配合下,成功调处一起草原奖补款“失窃”案件。

日前,李泉窝铺村村民刘国贤到驻村工作队反映,称其银行卡内草原奖补款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他人在银行柜台支出了600元,希望工作队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查找失窃原因并追回费用,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驻村工作队队员廉军、陈波立即联系了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城镇工商分局协商案件的处理情况,为案件的妥善处理寻找法律依据并梳理办案思路,先行稳定农户情绪并以土城分局名义,联系当地公安机关深入涉案银行调取银行监控,以此分析并锁定款项“失窃”的真正原因和相关当事人,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驻村工作队、土城分局局长崔艳莉、李泉窝铺村主任郭军一行四人前往丰宁农商银行调查取证,在该行全力支持和配合下,调取了银行原始帐户信息并确定刘国贤所反映的于2018年4月13日“失窃”的费用系由本村郑姓村民代为签字并通过银行柜台支取的事实,与此同时,还特别针对刘国贤提供的另外一张银行取款凭证单上郑姓村民代签字笔迹进行了比对核实,最终确定上述三笔款项(一笔为郑本人支取费用的凭证,二笔为郑代刘签名的凭证),均由郑代为签字并支取的法律事实。后经与郑核实及二人的质证,刘国贤对委托郑姓村民代签字取款的事实表示认可。致此,这起令人虚惊一场的草原奖补款“失窃”案件得以妥善解决。

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避免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驻村工作队提醒村民:一、要树立法律意识和凭证意识,特别在通过银行柜台或银行柜员机等金融机构支取或委托他人支取款项时,尽量找家人办理,不要轻信他人;二、妥善保管好银行卡、身份证等有效凭证,尽量不要将二者同处一地,发生疑似“失窃”案后,要立即到金融机构查询并办理挂失手续,同时向公安报关报警。建议银行等金融机构延长监控录像的保存时间,为储户维权提供强有利的法律依据,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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