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將開展多元化組合式微權力綜合治理

“基層黨風廉政建設是整個黨風廉政建設大局的基礎和重點。當前,基層‘微腐敗’問題仍然呈現易發多發態勢,‘微腐敗’必然伴隨‘微權力’失範和濫用,‘微權力’雖實施主體級別低,但用權處於實質性關鍵環節,其違紀違法危害更為直接,不但嚴重侵害了群眾切身利益,更損毀了黨和政府形象,治理‘微腐敗’勢在必行、迫在眉睫。”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說。昨日,市紀委下發《關於開展多元化組合式微權力治理試點工作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明確編制“微權力”清單、深化基層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推行基層“微權力”陽光運行機制等六大類治理任務,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和省委、市委關於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加強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推動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在今後的一段時間裡,我市將堅持標本兼治、懲防並舉,樹立“微權力、大治理”思路和理念,整合發揮“微權力”多元化實施主體和監管主體的職能職責,運用多種方式方法,打好“組合拳”,實施“微權力”綜合治理,力爭用2至3年基本建成民主自治、權責明確、相互制衡、公開透明、操作規範、簡便高效、監督有力的“微權力”運行體制機制;基層黨風廉政建設取得階段性成果,黨風政風、社風民風明顯好轉,基層幹部廉潔意識、法紀觀念、作風素質不斷提高;基層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有效推進,群眾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進一步落實;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進一步解決,黨群幹群關係進一步改善,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進一步提升。

編制清單 健全機制 六大類治理任務直指“微權力”

編制“微權力”清單

按照構建一份職權事項目錄、一份權責清單、若干流程圖、若干風險防控圖的“1+1+2X”“微權力”清單制度的要求,逐崗位列出各自的職權事項名稱、內容、行使對象、法律依據、運行流程、辦理時限,編制形成本單位的職權事項目錄,逐一理清各職權事項每一運行環節所對應的崗位權力類別、職權邊界、風險等級等,建立健全崗位與職權事項運行環節相對應的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推動陽光行權、規範行權。

深化基層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

圍繞“微權力”清單事項,認真梳理排查廉政風險點,評估風險等級,建立健全有針對性地防控措施,加強廉政風險防控。重點圍繞惠民為民政策、徵地拆遷、集體“三資”、資金管理、工程項目建設、招標投標、監督執法、服務群眾、作風建設等重點崗位和關鍵環節進行風險點梳理排查。進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風險防控排查梳理、崗位責任、督導督查、責任追究等制度機制,實行廉政風險動態監管。

推行基層“微權力”陽光運行機制

實行權力清單內容、運行流程、運行結果“三公開”,進一步落實亮權、制權、督權,強化便民監督、實時監督、陽光監督,做到經常性工作定期公開、階段性工作及時公開、臨時性工作隨時公開、制度性工作長期公開,其他重大事項根據需要同步公開。進一步拓展和完善監督渠道,積極利用電視、報刊、網絡、微信、短信、微博及基層公開綜合服務監管平臺等途徑,不斷創新基層公示方式,有序公開群眾關心關注的基層黨(政、事)務、財務等,切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強化基層治理機制建設

加強基層多元化監督主體建設,進一步釐清村(社區)議事會、村(居)委會、監督委員會、紀檢監督員、廉情監督員等的職責邊界,完善議事會決策、村(居)委會執行、監委會監督的村(社區)基層治理機制,有效實現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的分離與制衡。進一步健全基層議事決策、村級事務協商、聯繫服務群眾、民情懇談、評議監督等制度,推動完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的新型基層治理機制。

健全完善基層單位常態教育提醒機制

把廉潔自律教育納入基層黨員幹部教育的總體規劃中,明確教育內容、制定教育計劃,常態化開展思想道德、黨性黨風、黨規黨紀和法律法規教育、強化正面示範和反面警示等教育,通過標語、卡片、警句、微信、短信等多種形式,強化日常教育提醒,通過民主生活會、交心談心、約談、誡勉等多種形式,強化“面對面”教育提醒,讓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成為常態,實現抓早抓小。

建立完善懲防銜接工作機制

聚焦“微權力”,完善快查快糾、嚴厲問責制度機制,從嚴從快查處基層幹部不作為、亂作為等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建立健全“一案一整改”工作制度,針對典型案件,分析研判腐敗成因,系統梳理基層權力行使、制度機制等方面問題,提出預防腐敗建議,並根據案件性質和程度分層開展基層警示教育,督促發案單位加強建章立制,並跟蹤問效,做到查處一個案件,警示一批幹部,建立一套制度,規範一個區域,治理一個源頭。

撬動主體 系統治理

六方面舉措確保完成“微權力”治理各項任務

《意見》還明確了六個方面的試點辦法。“撬動主體,就是要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紀委組織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共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相關負責人說,各區(市)縣黨委政府要切實擔負起推進“微權力”治理的主體責任,積極組織開展試點工作,探索創新制度機制,積累源頭防治“微權力”腐敗工作經驗;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履行好監督責任,加強組織協調、督促推動和監督檢查,強力推動主責單位落實好“微權力”治理工作各項任務。

“我們還要堅持‘點突破、線深化、面發展’,集小勝為大勝的基本方法,針對基層單位的特點和實際,抓住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著力打造精品示範點,全力抓好試點工作。通過樹立特色亮點,發揮試點單位的示範引領作用,抓好由點及面的推廣應用,做到‘一個試點、一個品牌’‘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尤其要抓好組織推動和經驗總結兩個環節,為全市面上工作探索路徑、提供指導。”據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制度創新方面,要結合基層特點和實際,加強制度機制創新,堅持問題導向,針對新問題,實踐新方法,增添新措施,有針對性地抓好制度規定的“立改廢行”,不斷建立健全以規範和制約權力運行為核心的基層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機制,重點完善基層“三重一大”事項決策、議事監督、業務辦事流程、廉政風險防控、內部管理、財務資金等方面制度機制,著力解決“微權力”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壓縮基層權力暗箱操作空間。

此外,我市還將把“微權力”治理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充分運用現有工作抓手、資源和載體推進工作,切實抓好與落實省委巡視反饋整改、紀律審查、廉政風險防控、推動整治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社會評價、廉潔社會單元創建等重點工作的結合,發揮整體功效,統籌推進工作,形成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良好氛圍,同時發揮黨內監督、民主監督、有關職能部門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的作用,進一步整合黨委與紀委、上級機關與基層單位、橫向職能部門、內部與外部等多重監督力量,創新監督措施,完善監督機制,構建全方位、多層次、組合式監督網絡,進一步增強監督的整體合力。紀檢、組織、統籌、農業、民政等部門要聚焦基層實際,履行好各自職能職責,督促推動試點單位抓好任務落實。

“我們還要把‘微權力’治理納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考核內容,在進一步改進考核方式,健全考核機制,加大考核比重,強化日常檢查考核的基礎上,加強考核結果運用,將考核結果作為落實‘兩個責任’、述責述廉、日常考察等的重要內容。”相關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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