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开展多元化组合式微权力综合治理

“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整个党风廉政建设大局的基础和重点。当前,基层‘微腐败’问题仍然呈现易发多发态势,‘微腐败’必然伴随‘微权力’失范和滥用,‘微权力’虽实施主体级别低,但用权处于实质性关键环节,其违纪违法危害更为直接,不但严重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更损毁了党和政府形象,治理‘微腐败’势在必行、迫在眉睫。”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说。昨日,市纪委下发《关于开展多元化组合式微权力治理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明确编制“微权力”清单、深化基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推行基层“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等六大类治理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推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在今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市将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树立“微权力、大治理”思路和理念,整合发挥“微权力”多元化实施主体和监管主体的职能职责,运用多种方式方法,打好“组合拳”,实施“微权力”综合治理,力争用2至3年基本建成民主自治、权责明确、相互制衡、公开透明、操作规范、简便高效、监督有力的“微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明显好转,基层干部廉洁意识、法纪观念、作风素质不断提高;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效推进,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落实;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解决,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改善,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编制清单 健全机制 六大类治理任务直指“微权力”

编制“微权力”清单

按照构建一份职权事项目录、一份权责清单、若干流程图、若干风险防控图的“1+1+2X”“微权力”清单制度的要求,逐岗位列出各自的职权事项名称、内容、行使对象、法律依据、运行流程、办理时限,编制形成本单位的职权事项目录,逐一理清各职权事项每一运行环节所对应的岗位权力类别、职权边界、风险等级等,建立健全岗位与职权事项运行环节相对应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阳光行权、规范行权。

深化基层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围绕“微权力”清单事项,认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健全有针对性地防控措施,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围绕惠民为民政策、征地拆迁、集体“三资”、资金管理、工程项目建设、招标投标、监督执法、服务群众、作风建设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行风险点梳理排查。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排查梳理、岗位责任、督导督查、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实行廉政风险动态监管。

推行基层“微权力”阳光运行机制

实行权力清单内容、运行流程、运行结果“三公开”,进一步落实亮权、制权、督权,强化便民监督、实时监督、阳光监督,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制度性工作长期公开,其他重大事项根据需要同步公开。进一步拓展和完善监督渠道,积极利用电视、报刊、网络、微信、短信、微博及基层公开综合服务监管平台等途径,不断创新基层公示方式,有序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基层党(政、事)务、财务等,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强化基层治理机制建设

加强基层多元化监督主体建设,进一步厘清村(社区)议事会、村(居)委会、监督委员会、纪检监督员、廉情监督员等的职责边界,完善议事会决策、村(居)委会执行、监委会监督的村(社区)基层治理机制,有效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的分离与制衡。进一步健全基层议事决策、村级事务协商、联系服务群众、民情恳谈、评议监督等制度,推动完善“一核多元、合作共治”的新型基层治理机制。

健全完善基层单位常态教育提醒机制

把廉洁自律教育纳入基层党员干部教育的总体规划中,明确教育内容、制定教育计划,常态化开展思想道德、党性党风、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强化正面示范和反面警示等教育,通过标语、卡片、警句、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强化日常教育提醒,通过民主生活会、交心谈心、约谈、诫勉等多种形式,强化“面对面”教育提醒,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实现抓早抓小。

建立完善惩防衔接工作机制

聚焦“微权力”,完善快查快纠、严厉问责制度机制,从严从快查处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一案一整改”工作制度,针对典型案件,分析研判腐败成因,系统梳理基层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方面问题,提出预防腐败建议,并根据案件性质和程度分层开展基层警示教育,督促发案单位加强建章立制,并跟踪问效,做到查处一个案件,警示一批干部,建立一套制度,规范一个区域,治理一个源头。

撬动主体 系统治理

六方面举措确保完成“微权力”治理各项任务

《意见》还明确了六个方面的试点办法。“撬动主体,就是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相关负责人说,各区(市)县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推进“微权力”治理的主体责任,积极组织开展试点工作,探索创新制度机制,积累源头防治“微权力”腐败工作经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推动和监督检查,强力推动主责单位落实好“微权力”治理工作各项任务。

“我们还要坚持‘点突破、线深化、面发展’,集小胜为大胜的基本方法,针对基层单位的特点和实际,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打造精品示范点,全力抓好试点工作。通过树立特色亮点,发挥试点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抓好由点及面的推广应用,做到‘一个试点、一个品牌’‘成熟一批、推出一批’,尤其要抓好组织推动和经验总结两个环节,为全市面上工作探索路径、提供指导。”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制度创新方面,要结合基层特点和实际,加强制度机制创新,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新问题,实践新方法,增添新措施,有针对性地抓好制度规定的“立改废行”,不断建立健全以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的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重点完善基层“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议事监督、业务办事流程、廉政风险防控、内部管理、财务资金等方面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微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压缩基层权力暗箱操作空间。

此外,我市还将把“微权力”治理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充分运用现有工作抓手、资源和载体推进工作,切实抓好与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整改、纪律审查、廉政风险防控、推动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社会评价、廉洁社会单元创建等重点工作的结合,发挥整体功效,统筹推进工作,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氛围,同时发挥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进一步整合党委与纪委、上级机关与基层单位、横向职能部门、内部与外部等多重监督力量,创新监督措施,完善监督机制,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组合式监督网络,进一步增强监督的整体合力。纪检、组织、统筹、农业、民政等部门要聚焦基层实际,履行好各自职能职责,督促推动试点单位抓好任务落实。

“我们还要把‘微权力’治理纳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内容,在进一步改进考核方式,健全考核机制,加大考核比重,强化日常检查考核的基础上,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述责述廉、日常考察等的重要内容。”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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