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婚:中國式婚姻焦慮

有人將父母逼婚現象稱為“中國式逼婚”,並定義為父母用威脅和暴力手段強迫自己的兒女成婚,“逼婚”的多是至親。對於“逼婚”現象內涵的理解,認為至少包括以下幾個特徵: ( 1) 未婚青年年齡較大,超過父母預期結婚年齡; ( 2) 子女成婚是父母們的期望,逼婚只是實現願望的一種途徑; ( 3) “逼婚”不僅僅是未婚青年與父母之間的一場“逼婚與反逼婚的戰爭”,更濃縮了中國社會某種特殊的邏輯和現實——“傳宗接代,天經地義”。因此,“中國式逼婚”是伴隨著社會變遷,特別是向現代社會的轉型過程中,社會觀念、社會制度和社會結構等等正在發生或已經發生的巨大改變,給人們身心帶來巨大的震盪和衝擊,造成代際觀念差異、情感焦慮和現實社會壓力相互交織、碰撞而產生的一種特殊社會現象。


逼婚:中國式婚姻焦慮


“婚姻”既是一個古老的話題,又是一個不斷更新的、具有鮮明時代特色的社會現象,歷來是關注的焦點之一。婚姻制度是人類的基本社會制度,家庭是最重要的社會細胞。當前我國正處於社會轉型期,一些傳統的社會元素不斷被顛覆,一些現代的社會元素又不斷在湧現,經濟迅猛發展,政治循序漸進,文化急速膨脹,社會風險與日劇增。在這種高強度、超常規的劇烈變遷背景下,傳統的、沿襲了數千年的婚戀觀念被撕裂,有一種焦慮也隨即產生——中國式婚姻焦慮。“父母逼婚”就是“中國式婚姻焦慮”的一種表現形式,我們可以理解為父母為子女的婚姻問題感到焦慮。“誰來娶我的女兒?”是上海人民公園相親角多數父母失望而無助的呼號。這句話背後難以按捺與排解的正是這種“中國式焦慮”。

父母們“焦慮感”產生的原因,從文化角度理解,中國是一個擁有普婚文化的國家,“每個人都應該結婚”成為社會主流觀點。“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裡,‘傳宗接代,天經地義’思想是抹不去的。孩子始終是中國父母的最大寄託。從制度角度理解,這種“焦慮感”是人們對社會轉型時期社會不確定因素增多導致的社會結構“脆化”和社會規範“弱化”所帶來的一系列社會問題而產生的困惑或者恐懼。傳統的婚姻實質是通過建立男女兩性特定的社會關係實現人類的再生產,即婚姻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生育和傳宗接代。但現代社會中,隨著社會分工的不斷細化,社會風險也不斷的拉平、擴散,每個個體都可能面臨著各種社會風險。現代社會婚姻關係純粹化,婚姻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兩性之間的親密聯合體,通過婚姻建立家庭,實現個體的成長與完善。計劃生育政策實施使子女成為父母們的全部希望寄託,當前不完善的社會保障與社會福利制度等都使婚姻家庭在抵擋社會風險中的重要性更加凸顯。當婚姻作為一種被賦予文化和制度上的合法性,不婚或晚婚就成為一種“不合理”的行為選擇。因此,為了減輕或者避免這種“焦慮感”的出現,父母們不得不選擇“逼婚”。


逼婚:中國式婚姻焦慮


費孝通先生在《生育制度》一書中指出: “世界上還從來沒有一個地方把婚姻視做當事人之間個人的事情,別的人不加過問的。”這裡所說的“私事”不是指和家庭或朋友有關的事情,而是指“個人的事情”,因此我們可以說中國的婚姻是用社會力量產生的。中國是一個擁有普婚文化的國家,人們經常講的“成家立業”、“安家立業”或“家成業就”,是指結婚組建家庭並建立事業,可見婚姻與事業一樣是都人生中的大事,是關乎個人及家庭社會地位和社會聲譽的大問題。因此,父母不得不為子女“操心”。所謂操心,就是父母要盡到撫養子女的責任,既包括將子女撫養成人,也包括為子女完成自己的“文化任務”——結婚,這種“文化任務”是依據人們一直以來所習慣的共識在行動,比如“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傳宗接代”等。


逼婚:中國式婚姻焦慮


伴隨著社會的發展進步,傳統的婚戀觀念在年輕一代人身上發生了變化,他們追求個體的獨立和精神的契合,同時也承擔著非常沉重的社會壓力。上海政法學院社會管理學院院長章友德認為,如今就業壓力不斷加大,房價不斷攀升,壓在青年人頭上的“大山”越來越重。而且伴隨人均受教育年數的延長,高學歷增多,談戀愛時間變少,也讓結婚年齡“一推再推”,但這並不意味著青年男女厭惡婚姻。躥紅網絡的新詞,如“土豪,我們做朋友吧”、“有本事咱們就結婚”、“馬上有對象”、“1314”等作為一種詞彙現象,反映了一個時期人們普遍關注的問題和事務,以一種獨特方式記錄了一段情感歷史,真實折射出轉型期社會人的情感和心理狀態,反映了廣大青年對婚姻的期待與美好願望。

因此,可以說“中國式逼婚”與這些人們習慣的共識或者傳統思想息息相關,而這種依附於傳統觀念的父輩期待與年輕人正面臨的各種現實壓力激烈碰撞,就催生了“中國式逼婚”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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