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脈「權力分裂症」——基層治理觀察之三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作為社會的活躍細胞和重要基礎,基層的治理水平尤其是法治建設水平的高低,攸關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也直接影響著國家法治化進程。

這些年來,基層治理有長足進步,但不能諱言,諸多頑疾猶在,譬如,粗暴執法、公權私用、有法不依等不一而足,發達的互聯網生態則全方位地將這種衝突展示在社會面前。央視網《見識》欄目刊發《基層治理觀察》系列文章,多角度透視基層治理難題,推動建構更加法治化、制度化的基層生態。

今天為您刊發第三篇文章:《把脈“權力分裂症”》。

把脈“權力分裂症”——基層治理觀察之三

都知道,有種精神疾病叫做人格分裂,其學名又叫“間歇性人格分離”。

會患上“人格分裂”症候群的,不只是人,還有公權力。在有些地方,部分治理者的“權力分裂症”頗為嚴重,基層不作為與亂作為,則是這一症狀的主要表現。

把脈“權力分裂症”——基層治理觀察之三


我們身邊有很多案例可資佐證,就在最近,龍鄆煤業衝擊地壓事故發生後,有男子因發微博稱該事故“已確認9人死亡”被行政拘留,之後官方披露的死亡總數上升到19人,此事一時間引發廣泛關注,無論是該男子微博轉發量寥寥、影響面有限,還是其說法成了事實意義上的“預告”,都指向了當地有關方面處理尺度的偏緊。

考慮到現實中針對不同主體“錯誤言論”執法尺度是不一致的,這難免被人跟“權力分裂症”聯繫到一塊——在有關執法人員看來,這維護了法律威嚴,可在不少網友看來,這有損法律嚴肅性。

還有此前備受詬病的環保“一刀切”現象,也是這方面的典型:很多地方為了跟汙染宣戰,祭出鐵腕治汙手段,原本無可厚非,可有些地方的治汙打開方式卻不太對勁——平時疏於監管,對汙染睜隻眼閉隻眼,甚至養癰成患;到了督察入駐時,立馬變了面孔,奉行起“嚴”字訣……到頭來,政策口徑寬緊的驟然切換,讓很多企業叫苦不迭。

新華社就曾報道,有某省級工業主管部門到下面調研發現,有些地方執行環保管控措施,不論企業是否環保達標,一律實行錯峰停產,有的達標企業因此被關停4個月。

還有更誇張的。前不久,河南平頂山有市民反饋,因空氣質量惡化,當地政府部門強制市區範圍內的十幾家加油站限制加油時間,想加油只能在晚上七點以後、早上八點之前,這些加油站還得在年底前完成搬遷。

基層治理在失位和越位、“不作為”和“亂作為”兩個極端遊移,該做的不做,不該做的偏要做,這難言合理。

這些做法也折射出了“權力分裂症”的基本特點:言與行、外在和內力、目的和方式很分裂,看起來似乎有多重人格,一方面動輒監管缺位、履責不力,另一方面又肆意擴張權力、侵害權利;這邊廂喊著要加強法治型、服務型政府建設,那邊廂卻任由權力脫韁、隨意刁難民眾;明面上是要按規定和政策要求辦事,私底下卻打著“目的正確”的旗號行“程序不正當”之實……結果可歸為三個字——瞎折騰

人格分裂經常還會表現出行為離奇、意向倒錯、原發性妄想等特點,簡單說就是“魔怔”。“權力分裂症”也是這樣:有的治理者腦洞清奇,動不動假法治之名行違法之事,以“為了民眾好”為由做些折騰民眾的事。

譬如,前段時間,河南部分地方強力推廣的農村“萬人社區”建設,這些地方把“萬人社區”建設視為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後農村發展的“第二次革命”,想著將城市化的集中居住方式複製到農村地區,為此還採取了2012年7月就被國土資源部明文禁止的“以租代徵”方式,結果卻被現實潑了一瓢冷水——民眾根本就不待見。最後1366個新型農村社區停建,直接損失600多億元。

在推動現代文明等旗號下,以譫妄代替科學論證、以拍腦袋決策代替縝密政策評估的,遠不止於此。

拿有些地方的殯葬改革做法來說,為了“移風易俗”、改變土葬陋習,執法人員直接扒墳燒棺,結果激起了民意強烈反彈。以不文明的執法手段去推動所謂的文明,這不啻為“權力分裂症”的發作。

細究起來,這些做法跟那些直接跟法律對著來的亂作為有些區別:它們通常裹著依法、文明的外衣,聽似“名很正言很順”,這樣既可以給上面交代,也可以給下面施壓,即便出了問題,也可以歸結為初衷挺好只是方式不對。可事實上,只有目的合理、沒有程序正當性絕非真正的依法行政,只講目的不講手段、只管瞎折騰不管後果,也很難通向基層善治。

要對“權力分裂症”靶向施治,繞不開在“築牢制度籠子”上下功夫。如編制小微權力清單,規範和明確小微權力運行的程序、環節、過程、責任並依法公開;對具有自由裁量空間的行政處罰權量化基準、裁量範圍、種類和幅度進行公示;建立行政決策目錄清單制度和合法性審查機制,也建立相應的倒查和追責機制……這些都是制度約束這劑“處方藥”的應有配方。

說到底,就是讓約束機制增強辨識能力,而不是被那些患有“權力分裂症”的“多面人”的某一面迷惑,讓權力運行始終堅守法治、文明等恆定的價值線。

本文首發於央視網《見識》欄目,可以關注微信公眾號“央視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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