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法院开展发改案件质量专项评查工作

根据区高院的统一部署,近日,天等法院组织开展案件质量专项评查活动,本次评查范围是2017年1月1日-2018年6月30日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评查工作设立3个评查小组,由院领导任评查工作组组长,抽调各业务庭审判经验丰富的员额法官担任评查员负责评查工作。

本次评查工作先由被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承办法官或合议庭成员先行自评,并填写《被发回重审、改判案件评查表》,再由评查小组对案件进行合议制评查,案件质量评查的标准包括审判程序是否合法、实体裁判是否正确、裁判文书格式是否规范、要素是否齐全,表述是否准确等。

该院审管办将根据各评查组的评查意见形成书面报告,对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将评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汇总,进一步发挥案件质量评查对审判工作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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