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乘客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其他乘客制止并打伤了这位乘客,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杂车速递


我举双手双脚,高度赞同并欣赏其它乘客制止抢夺司机方向盘的行为,最好一招致敌,打他个半身不遂,后半生不能自理。不但不要让其负法律责任,而且还要大力的表彰其见义勇为的行为。就像重庆大巴坠江事件一样,如果当时有其它乘客站出来制止,我想也不至于发生如此惨剧,那么你说这种行为该不该表扬呢?

当然,在有些法官看来也许不行,他会说,不是你的方向盘,你为什么要去保护,你怎么确定人家是在抢夺方向盘呢?人家可能是看到司机走神了,上前去帮助修正方向呢。这事要是发生在南京,我想可能是另一种结局。

司机手里的方向盘是什么?那可是关系全车人生命的安全盘啊,你动一动可能就会让车辆失控,进而让全车人瞬间处于险境当中,轻则路线发生偏离碰撞,重则像重庆大巴一样付出生命代价。所以说中,司机手中的方向盘是绝对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试图抢夺方向盘的行为,与谋杀他人性命没有区别。此情此景之下,如果有其它乘客敢于站出来制止,别说是打伤,我认为即便是打死也没有任何过错的。

在车上的所有人,都有权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如果有威胁到自己生命安全的极端行为发生时,任何乘客的制止都是属于正当防卫,那么自然也不需要负任何的法律责任。


元芳有看法


定为互殴,有悖情理,司机坐在驾使座位上,手握方向盘,怎么互殴,只有挨打的份,用手挡一下,推一下,抡一下,进行防卫,免遭伤害,这也叫互殴,用词在这时一定要精准。乘客女用手机两次用力暴打司机头部,头不晕,眼不花,不蒙瞪,那是木头。希望相关人员体验一下,暴头的感觉,再下定论。为司机鸣冤叫屈,找律师,验尸,重新鉴定,上法院,人死了也不能背黑锅,何况家人还要生活,索赔。


老景42


按目前的律师和法官释法观点,制止并打伤抢夺公交车司机方向盘乘客的其他人,肯定负上法律责任,并作出(巨额)赔偿。这个顾忌,恰恰是很多人变成观众的原因。

当前的很多律师、法官,从素质上讲,较为差极。甚至作出一些根本没有法律原则的判断或说辞,结果造成极端严重的后果。南京彭宇案的法官王皓,在审判席上,居然一句“不是你撞倒的,你为什么会去扶?”。他完全忽视了我国社会历来提倡扶老爱幼的传统教育,而且,这件事经网络传播后,各地均出现“扶不起”的罗生门。

本次事件,也有律师作言,说什么公交司机,可以中途停车,再与那(恶妇)刘某理论。然而,公交公司有规定,不可以中途停车。而且,大桥上停车,对乘客造成很大危险。从这个情况看,这个律师,其思维与那个乘客刘某,毫无区别。

这个事件,突出了当前法律的一些漏洞,造成部分律师、法官等都可能出现错误的判断。对广大群众,是否继续当观众,还是出手制止。都造成困感。


愤怒野虎


之前发生过类似的案例,有乘客抢夺方向盘被其他乘客一脚踹到的情况,最后也没有追究乘客的任何责任,相反闹事者反而因触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处以刑罚!

案例如下:

  • 2018年4月20日的湖南,在一辆开往长沙的客车上,乘客和司机发生了剧烈争吵,这个名男乘客竟试图抢夺公交车司机的方向盘
  • 这个时候,客车在乘客方向盘抢夺的情况下出现了左右摇晃的险情,幸好公交车司机双手没有脱离方向盘,而是紧紧握住,也没有继续与乘客互殴,保证了车辆的正常行驶。就在这名男乘客有可能进一步与司机争抢方向盘时,旁边的一个男子看到这名男乘客的举动危机全车人的安全,于是起身一脚飞踹,直接把这名乘客踹倒,接着上去继续制止。
  • 最后,公交车司机报警处理,这名抢夺方向盘的男乘客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带走调查

如图可见,最终抢夺方向盘的闹事者因为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飞踹闹事者的乘客并没有被追究任何责任,这种行为本身就是见义勇为而且也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之内。

原因是:闹事者抢夺方向盘可能引发后果就是全部的乘客发生生命危险而且也危及到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此种不法侵害行为正在进行中,而此时其他乘客出面飞踹的行为属于及时制止不法侵害以避免更严重的后果发生,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所以我个人认为只要是采取措施及时不法侵害行为发生的,就不应当被追究任何责任!


麋鹿说法


法律还不完善,越来越多钻空子的人。从这件事得出:假如一个人干扰辱骂互殴司机,你站出来打伤了这个人,那么你肯定会被追责。假如司机停车让乘客下车,万一成了下车出事故,公交车担责,不出事故,不到站也不能停,不然被处分。为什么现在老人没人扶?为什么全车人冷漠?为什么坏人这么多这么嚣张?为什么出头的人会吃亏?为什么只有警察有权利?公民出头会吃亏?先从我们的法律上找原因吧。


至尊寶宝


抢夺方向盘可以判死刑,这是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15条生命的陨落值得大家沉思,如果当时有人站出来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吗?大家都冷漠,怕事、导致悲惨的结局。

某市暴徒行凶,8个人都是使用的冷兵器,还有两个女的,居然导致29人死亡,130多人受伤,我想知道这些人都是武功高强吗?如果有人站出来会是这样悲惨的结局吗,绝对不会,就是大家的漠视不管,造成了后来的重大伤亡。

乘客抢夺方向盘我们要立即制止,绝对不能饶恕,不然悲剧依然还会重演,即使打伤他也属于正当防卫,绝对不会受到法律制裁,尽量不要考虑那么多,即使制止才是正确的。

面对抢夺方向盘的乘客当务之急就是立即制止,如果拉不开可以使用武力制服,不管什么办法制止才是正确的,不要考虑违法,你绝对会受到表彰,这属于正当防卫。

面对违法行为我们不能逃避,更不能跑,挺身而出及时制止,这是避免事态恶化的做法,一个快餐店竟然自豪的说,他们救了200多人,我不知道当时这200多人是什么心态,如果都冲出去,那8个人算什么,制服他们只是分分钟钟的事情,就是大家都冷漠和害怕最终酿成了悲剧。 发现有人抢夺方向盘必须及时制止,不管你使用什么方法都不违法,因为你是正义之举。


大海传媒


万州公交司机被泼妇用手机打头的时候挥臂格挡公知大V专家律师都定性为互殴,知道什么叫互殴吗,知道互殴在法律上的意义吗,知道最后会有什么结果吗?所以你出头前先想想家里又没矿,能不能赔得起再充英雄吧。另外你见义勇为把人打伤,除了监控,你可能连个给你作证的人都找不到,这不万州案中有相当多的人是谴责司机的,认为是司机故意打错方向盘同归于尽的(就普通人而言,你太阳穴或耳根处挨上一拳或一手机,短时间人的意识是模糊的,有好事者可以自己试试),所以人心难测,诸位自求多福吧。


手机用户52921487354


多年前我曾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路上一乘客与司机不知什么原因吵了起来,当这乘客下车前准备动手打司机的时候,我不知哪里来的怒火,对那乘客一声怒喝:“干什么,不要命了!”那乘客见我发怒,看了我一眼,灰溜溜的下了车。我心想,这TMD打到司机身上,司机一分心,撞了车倒霉的可就是包括我在内的一车人啊,看了重庆这个事件,真为当时自己的做法庆幸!我认为,只要是出现了殴打司机抢夺方向盘的行为,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视后果严重程度量刑,其他制止的人都是见义勇为行为,踢几脚打几拳都没事,就当教训恶徒了。


sdjzpm


明确告知大家,这种情况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大家都知道,开车的时候如果方向盘失控,那么后果是非常可怕的,不仅关系到车上人员的人身安全,也关乎道路上其他车辆和人员的安全。因此,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抢夺方向盘,那就是犯罪,涉嫌的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前几天北京某辆公交车上,57岁的老年妇女邓某,因为坐过站要求司机停车未果,为发泄不满,竟然将一整箱牛奶扔砸公交车司机,导致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剐蹭。邓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刑事拘留。

对于这种危害不特定人的犯罪行为,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和义务进行阻止,而且对于同车乘客而言,这不仅是为了别人的安全,也是为了自己的安危。根据刑法关于正当防卫的有关规定,在阻止他人抢夺方向盘过错中发生的伤亡事件,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今年4月,湖南境内一辆开往长沙的大巴车,在高速上行驶过程中,一名50岁左右的男乘客突然提出要下车,要求司机停车。试想,高速上怎么能够停车,要求未能得到满足,该男子就想强行下车,抢夺司机的方向盘。当此时,一名乘客挺身而出,打了两拳,踹了一脚,然后他就老实不吭声了,最终车辆顺利达到目的地。

该出手时就出手,同一辆车,同呼吸,共命运。


打虎拍蝇


武汉也发现过相同的事件。是在武汉的二桥上,也是乘客忘记下车,一定要司机停车,司机和乘客都告诉她,桥上不能停车,女乘客更加厉害👍,直接去抢方向盘,女司机拼命把握方向盘,并且及时刹车,关闭手刹。女乘客还去抢开手刹,是后面的男乘客及时赶来,把女乘客拉开的,并且报警,由警察来把女乘客带走的。车上的乘客还安慰女司机,并且还有一个乘客,一直陪她把车开到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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