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提高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65歲以上養老金提至121元

广西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65岁以上养老金提至121元/月

昨日,從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2018年廣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將提高。調整後,廣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將從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6元,增加26元,增幅達到28.89%。

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財政廳聯合印發了《關於提高2018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此次提高全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分為兩個階段實施。

第一步,從今年1月1日起,將廣西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108元。全區將有約618.5萬名領取待遇人員直接受益。

第二步,從今年7月1日起,自治區將在中央的基礎上再提高全區基礎養老金8元,全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116元,同時對65週歲及以上參保的城鄉老年居民予以傾斜,每人每月加發老年基礎養老金5元,以便更好地保障城鄉老年居民的基本生活。惠及全區領取待遇人員約618.5萬人,其中65歲以上領取待遇人員482.9萬人。

《通知》還鼓勵有條件的地區在自治區最低標準的基礎上,適當提高當地基礎養老金標準。據瞭解,截至2017年底,全區有39個縣(市、區)在自治區規定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上進一步提高了當地基礎養老金標準,最高達到每人每月135元。《通知》要求,本次中央、自治區提高的基礎養老金,不得衝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

所有符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參保人員,都可以相應提高基礎養老金。《通知》要求各地應於11月15日前按新標準發放城鄉居民養老金,並對今年1月以來提高基礎養老金產生的差額部分補發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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