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清「尋迷羊」和「恩典神學」的異端實質

1、因為神的本質是至聖至潔,他從本質上無限地恨惡罪惡。

他是完全的,他所造的都是好的,都是完美的。

受造者_人類,錯用自由意志,聽從撒旦而背棄了神,人背棄了神也就是背棄了生命、背棄了聖潔、背棄了義、背棄了善、背棄了真理…這就叫死在過犯罪惡之中。

2、神的造物出了問題,出現了罪惡,他必須徹底解決好。怎麼解決?這就看他是怎樣的一位神,他的本質和性情是怎樣的,他是愛,他就要按他愛的木質和性情拯救罪人,他是聖潔公義,他就要按他的聖潔公義審判和刑罰罪惡!

但,拯救罪人是要付代價的。如果他的愛是有限的,如果救人所需要付出的代價小,還可以付;但如所需要負的代價太大,他也許不捨得付。可他的愛是無限無量的,所以他為救罪人多重的代價他也肯付。因此,他的代價是無比沉重的,他付出了他懷裡的獨生愛子。比萬有更大的獨生愛子

3、如果他不是太聖潔,他也許沒那麼恨惡罪惡,但他卻是絕對聖潔,因此他對罪惡的恨惡是無比的,他公義的審判對罪人的忿怒和刑罰也是無比可怕的,這就是永遠的地獄之火!

4、罪的工價乃是死,這死不是指一般的死,而是指永遠的地獄之火。人人都犯了罪,如果沒有神的救贖,等待每一個人的,都是將來的神無比的忿怒和罪的刑罰,也就是地獄之火。

5、人人都需要得救,免死亡得永生。因為滅亡(死)的根源是罪,所以要得救就是要解決罪。

解決罪是靠自己呢還是靠神呢?人自己解決不了,必須靠神。人靠自己解決就是靠行為、靠律法,人靠神解決就是藉著信耶穌靠恩典。

因此人得救不是靠行為和律法,而是靠恩典靠耶穌。這就叫本乎恩因著信!

認清“尋迷羊”和“恩典神學”的異端實質

6、但人因驕傲不肯謙卑承認自己對於罪的完全無能,和本性的全然敗壞,總以為自己可以靠自己得救,或說靠行為稱義。

於是神給他一個稱義的標準,就是律法叫他們遵守,叫他們看一看是否像他們自己所認為的,靠著自己的行為就可以靠以達到稱義的標準。

神早知道人做不到,只是人不知道,所以,律法的作用只能使人知罪,不能使人稱義。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 (加拉太書 3:24 和合本)

7、一個滅亡的人,最大的需要就是得救。神救恩是為著叫人得救,人靠律法稱義的目的也是得救。但人在行為上的失敗,已經讓人知道,人不能靠律法得救,只能單靠恩典得救!但得救的實質是脫離罪,得救的證據是不犯罪,是守誡命,而不是犯誡命。

8、恩典是講不能靠律法稱義,而是因信耶穌稱義,卻不是說人信耶穌稱義之後,就要反對守誡命,大膽犯罪。因信稱義是成全了律法而不是廢掉律法,更不是反對律法。

9、基督救罪人不是幫助我們守律法,而是替我們成全律法的義並行出來。

過程:一是替人受了死的刑罰,償清罪債,叫人因信罪得赦免,以致完全聖潔毫無瑕疵。

二是做我們的生命,我們只要將自己舊生命棄絕在十字架上,他就親自將他的道和神一切的話語從我們身上活出來。

就如保羅說的:“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加拉太書 2:20 和合本)

10、所以,人自稱耶穌寶血洗淨罪和因信稱義,而極為誘導基督徒,反律法廢誡命,大膽冒犯神的絕對聖潔和公義,努力犯罪,好證明自己對耶穌寶血洗罪的"信心",是無比邪惡的屬魔鬼的害人的異端道理!

11、尋迷羊和恩典福音派所傳講的,就是這樣的邪惡的異端。充分說明,他們所謂的"尋迷羊“,實際上就是"迷惑羊”;他們所謂的"恩典神學",實際上就是"恩典仇敵",他們所謂的“恩典福音",實際是害人下地獄的"恩典禍音"。神的兒女一定要抵擋和遠離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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