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流浪漢入住空房20年,這套房子就歸他了!這種人權合理嗎?

列位歡迎來到照理說事,此前的幾期節目我們說過為了平抑房價,當今世界很多國家和地區的政府,像是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以及我國香港地區都推出了舉措要收房屋的空置稅

,也就是說你那個房子空在那裡,長時間的沒人居住,我也不管你是自己不居住還是不出租出去,你就造成了資源的浪費,所以我政府就要收空置稅。


英國流浪漢入住空房20年,這套房子就歸他了!這種人權合理嗎?

至有的國家政府做得更狠,人家說了,如果我發現你這房屋連續幾年都是空置的,你交了幾年的空置稅,那麼好了,對不起我不但要收你的空置稅,我還要把你這個房屋免費徵收,徵收到國有之後,免費的發給一些無家可歸的人居住,因為這要保證所有人的居住公益。

聽到這些政策有的人就說不可能吧,那些國家政府這麼不重視私人產權嗎?我跟大家講不重視的還有呢,我今天再跟大家舉一例,幾十年前英國有個流浪漢,無家可歸沒有地方住,他找到了一個已經廢棄了的療養院。

英國流浪漢入住空房20年,這套房子就歸他了!這種人權合理嗎?

其中有一個小房也就八九平方米,他就在那裡居住,反正這個療養院都廢棄了嘛也沒有人去打擾他,一住就住了二十幾年,二十幾年之後整個城市發展了,這一片被房地產商看中準備進行發展,這要是在很多國家那都讓你白住20多年了,現在我要發展了你趕快滾蛋就得了,我把這塊剷平了蓋成高檔住宅掙大錢就行了嗎?

可是英國的法律不是這樣,有的律師就幫忙這個流浪漢到法院申請,申請什麼呢?英國有一條法律叫做逆權侵佔,律師說根據這條法律,這個流浪漢已經在這個地方居住了超過20年,在這20年期間根本沒有任何人過來聲張,說這個房子是他的,也沒有任何人過來跟這個流浪漢收房租,所以按照英國這條逆權侵佔的法案,這塊土地連帶這塊土地上的房屋就應當歸這個流浪漢所有。

英國流浪漢入住空房20年,這套房子就歸他了!這種人權合理嗎?

法院判決之後,英國相關部門還真就給這個流浪漢發了地契,發了房屋所有權證,也就是說任何一個開發商如果想開發這一片,你首先就得花高價從流浪漢手中,把這塊土地和房屋給買走才可以開發。還有這種法律嗎?

我跟大家講還真就有這種法律,這種法律的立法核心就是人比物重要,我作為一個人我在這個地方居住了超過20年,這20年沒有任何人跟我聲張權利,這塊土地就屬於我了。反過來想想國家不也是這樣嗎?英國憑什麼擁有英國這塊土地,不就是因為他一直在這上面居住,而沒有任何人跟他聲張權利嗎?

英國流浪漢入住空房20年,這套房子就歸他了!這種人權合理嗎?

而且我跟大家講逆權侵佔這條法律,在今天很多英聯邦國家和前英聯邦國家和地區都是有的,今天我國香港還都有這條法律,有一些香港電視劇還反映了,逆權侵佔是如何在我國香港發揮作用的。

還有大概十多年前在澳大利亞,一個風景非常優美的海邊上有一個小別墅,這個別墅當年是一個華人買的,這個華人居住了幾年之後回國了,這個別墅就一直空著,結果有一天就突然有一個當地人,找開鎖匠把這個別墅門撬開了,自己堂而皇之的搬了進去。

英國流浪漢入住空房20年,這套房子就歸他了!這種人權合理嗎?

當週圍鄰居問他的時候,他還說我準備使用逆權侵佔這條法律,我準備在這個房子裡一直居住居住滿12年,就可以宣佈這個房子歸我了,你們如果有能力的話就聯繫原房主,如果沒有原房主過來騷擾我,那麼12年後這個房子就歸我了。

因為澳大利亞對於逆權侵佔的規定,只有12年,還不到20年呢,這個事還真是提醒我們很多海外置業的房主,人家當地的法律就是這麼規定的,你買了房子長時間地不去居住,甚至你都忘了你買了多少套房子了,長時間的連看都不去看一眼,那麼這個資源對於人家當地也是一個巨大的浪費,所以人家就要拿逆權侵佔來懲罰你。

英國流浪漢入住空房20年,這套房子就歸他了!這種人權合理嗎?

從這個層面上來講,這也是人家認為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吧,當然了也可能有很多朋友看了咱們這期節目就說,既然這個事這麼好,我有沒有可能到英國到澳大利亞到新西蘭,甚至到我國香港地區去去找這種沒有主的房子,我去住個十幾年我不白撿一大筆資產嗎?

我跟你講有這種可能,但是你想這幾十年所有能被找到的無主房屋,恐怕已經被當地人翻了五六遍了,這種好事要找到那個幾率肯定是很小的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