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呼吸
袭击公交车司机不管有没有后果都应负刑事责任这才是对的。如果一定要有后果才负,可能就会成为不堪之负,象重庆大巴事伴一样。出现了这样的后果别说闹事人已无法负责,即使能负责任也是我们不想看到的。这是惨痛的事故得来的教训,这么做也是为了永远杜绝这种怪戾的不良风气。
为什么近些年这种现象屡见不鲜呢?有人说主要是资讯的发达,所发生的事都让我们看到了。也有人说公交比过去增加了许多,出现的怪现象也就会随之增加。都有点道理,但是这都不是主要的。主要的原因应该是:多元的思想,价值观混乱造成的。宽松的社会环境带给人们好处被滥用了。很多人很重视给个人维权,却完全是站在个人主义的立场上来做这件事。毫无顾忌公众利益,他人利益。
比如一个人坐过了站点,他会认为他的利益受到了侵害。这样,他就会要求司机停车。他可能也知道司机是不能停车的。但相对于他的利益来讲,他认为停车是小事,无大碍。司机不停,就是和他过不去。加之言语之间的交锋,他就敢做出剧烈的举动。因为他相信他的要挾可以让司机停车,达到他的目的。
这种现象的出现很久了,但通常都是因为没造成事故而成为过眼烟云,以至这样的事情演绎成事故,直到重庆大巴事故的出现才引起所有人的重视。如果不能就此刹住这股袭击公交司机的歪风,受害的一定是整个社会。所以,对袭击公交司机,一定要无差别的一律按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处理,用重典,才能防患于未然。
天太2
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律以行为而不以结果定罪才是。参照抢劫,不是以抢了多少金额,而是有抢劫行为就定罪。因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如以结果的话,有时发生的事故就很大了。只有加大其违法成本,才有可能约束其行为。
靝鼚埊湬
袭击公交车司机当然属于刑事犯罪,必须严惩,很多人没有法律意识,无视社会公德,没有文明行为,以至于会做出过格的事情,必须要有约束!
杜小敏575
定性为打斗、悲哀!袭击正在开公交车的司机、比袭警更为严重、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罪!
周清风二锅头喝出茅台
袭击公交司机早该入刑,重庆悲剧就不会发生,这是十五条人命啊!
涛89333351
公交车行驶过程,公交司机应该不受任何的干扰,而安全行驶。
任何人、用任何方式,干扰司机正常驾驶行为,应该是违法行为。
百姓老叟
只要是袭击正在正常运行中的交通运输车辆,都应定刑,最少5年。运行中的车辆,不论单人车、汽车或其它车,干扰驾驰人都会影响交通秩序,都有可能产生伤亡事故。所以必须严格禁止这类行为。
yeye
属于犯罪,不容置疑。
重庆万州公交车事件,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事例,女乘客引发事件,是车辆坠江的元凶,是事件的导火索。
基于这一点,任何乘客对司机的干扰,都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导致不可逆转的后果。
所以,应该定性犯罪。
视觉之美
这种行为肯定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罪,国家应该早日立法!
易春10115564
对,不管什么原因,袭击欧打正在行驶中的公交驾驶员,就是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起步三年